YYDR-2021-31003
岳县城管通〔2021〕3号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城区车辆,缓解交通压力,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将城区道路停放的各类货运车辆及工程机械车辆迁移至岳阳县货运停车场统一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车辆范围
机械施工、货运车辆等各类营运车辆
二、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16日17时前
三、停放地点
富荣东路与车站北路交叉处货运停车场(智慧农贸市场东侧)
四、相关要求
1、禁止大型货运车辆(5吨以上)和大型工程机械车辆(装载机挖掘机、吊车、工程车、挂车、联合收割机等)在城区主次干道(含停车泊位)停放,因执行抢救、抢修、抢险等应急任务临时停放的特种车辆和军(警)车除外。
2、城区除装卸货物临时停靠的相关车辆外,需按规定转移至指定地点规范停放。
3、逾期不转移的车辆按有关规定处理。
4、对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