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DR-2021-09001
岳县财函〔2021〕33号 签发人:刘卫兵
岳阳县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的通知
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财政所、麻塘办事处财政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的通知》(湘财市县〔2020〕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补贴发放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操作规程,规范发放行为,健全监管机制,确保各项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及时、安全、高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四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补贴发放数据的采集、录入、汇总、审核、修改,财政部门进行程序性复核,代发金融机构发放补贴资金,“互联网+监督”进行公开。建立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相互配合的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一)业务主管部门
1、业务主管部门及所属乡镇站所主要负责核实并提供部门补贴对象基础信息,录入、汇总、审核、修改补贴发放数据。
2、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准确的发放基础数据,确保补贴对象和发放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发现并反馈的基础和发放错误数据,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好数据修正。
3、按照规定的形式、内容、时限做好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公开公示,建立健全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台账。
(二)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负责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综合协调工作,对业务主管部门录入报送的补贴发放数据进行程序性复核,不得对补贴发放数据进行录入和修改。
1、县乡镇财政服务中心(下简称乡财)
负责惠民惠农补贴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对业务主管部门录入报送的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数据进行程序性复核,将审核存在错误的数据及时返回到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修改。
与代发金融机构进行工作协调、数据传送和资金划拨并负责将补贴打卡发放信息及时反馈给业务主管部门。
2、财政业务股室
负责对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的补贴发放数据进行程序性复核,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对相关的补贴发放进行监督检查。
3、乡镇财政所
负责本乡镇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对象基础信息的录入、修改、变更工作。监督业务主管站所对惠民惠农补贴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对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补贴项目、公开公示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规范发放流程
1、补贴资金发放之前,业务主管部门应先向县财政业务股室报送相关资料,再将经业务股室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发放明细数据电子档和发放统计表纸质档(统计表要求有制表时间、制表人和相关负责人签字以及单位盖章)提供给乡财。
2、乡财根据补贴资金类型在补贴系统中建立对应发放流程,并告知业务主管部门可以开始录入。乡镇站所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通知录入。
3、由业务主管部门及所属乡镇站所在补贴系统发放流程中录入补贴发放数据,财政部门进行配合。
4、录入完成后由业务主管部门及所属乡镇站所在补贴系统发放流程中上报补贴数据,乡财进行程序性复核。
5、乡财对上报审核无误的补贴数据进行资金划拨和补贴资金发放。
6、对因发放信息有误造成补贴资金发放失败的,乡财及时将发放失败信息反馈给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乡镇业务主管站所完成发放信息的修改更正工作,按上述程序重新申请发放。
7、因对象个人原因当年无法更正纠错的信息,乡镇业务主管站所应上报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乡财将此部分对象补贴资金退回国库。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动态管理,定期清册梳理,数据更正后,及时报送财政部门发放。
补贴流程中发放数据全部发放后,乡财即对未发放数据进行清理,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相互配合,改正一批发放一批,争取在半年内全部清理发放完毕。半年后,启动资金退回程序,由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财政所进行最后的清理,为期一个月。一个月后还未发放的数据由财政部门传送给业务主管部门,核对无误后乡财将补贴资金退回国库。如果有重新发放需要,由业务主管部门向财政相关业务股室和国库申报资金进行重新发放。
三、完善通知方式
1、业务主管部门在采集补贴对象基础信息时,注意采集对象手机号码,一并保存在补贴发放数据中。
2、乡镇财政所要积极完善补贴系统中补贴对象的手机号码;按季度为每个补贴对象汇总打印补贴资金发放明白条,督促村组(社区)干部于每季度首月1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补贴明白条发放到户,确保补贴对象清楚明白补贴发放明细。
3、代发金融机构根据补贴系统中补贴对象手机号码发送补贴发放短信通知。
四、工作要求
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职责分工,齐心协力做好惠民惠农补贴发放工作。
1、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一到两名补贴操作员,负责补贴数据录入、修改和汇总查询等。
2、农业农村局和林业局另外需要各乡镇站所指定一名补贴操作员,负责乡镇农业和林业补贴数据的录入、修改和汇总查询等。
3、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将补贴操作员资料报送给乡财进行登记和权限分配,格式为“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负责补贴项目”。
4、所有补贴操作员要加入“岳阳县补贴部门位交流”微信群,便于工作交流。
岳阳县财政局
2021年3月17日
岳阳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3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