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yyxczj/2022-2016054
  • 统一登记号:-
  •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22-09-16
  • 信息时效期:2027-09-1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文号:岳县财联发〔2022〕7号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2022-09-16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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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YDR-2022-09001

 

 

 

 

岳县财联发〔20227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根据省财政厅等7家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实施意见》(湘财市县20217),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岳阳县《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实施办法》,请严格落实办法要求。

 

附件: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

实施办法

 

 

 

岳阳县财政局            岳阳县农业农村局

 

 

岳阳县民政局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阳县审计局          岳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2916


 

附件

 

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管理实施办法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惠民便民原则,调整优化补贴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底,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原则上均通过“一卡通”方式集中发放(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及管理等中央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并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以下简称“一卡通”系统)统一管理,清理整合补贴政策和资金、规范代发金融机构和发放流程、加强数据归集共享、搭建集中统一发放管理平台、加强公开公示等工作,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专户管资金”、“一个平台管发放”,补贴政策更加科学,资金绩效显著提升。

二、职责分工

()财政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工作,牵头统筹补贴政策和资金整合,按规定下达补贴资金,依据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的信息发放补贴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内循环。在政府信息公开或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指导下,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向社会集中统一公开补贴政策清单、制度文件和发放信息等。会同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相关预算安排等工作。

()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补贴宣传政策、基础信息管理,包括补贴信息的采集、汇总、录入、修改、审核、公开公示等工作,健全完善补贴底册,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信访及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做好账务核算和资金结算工作,加强补贴发放兑付的检查、抽查、监督管理;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动态调整补贴政策清单,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集中公开等工作。

()乡镇负责督促指导各业务主管站所做好补贴政策宣传、公开公示、业务查询和政策咨询等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时效性;依法保障补贴对象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并有效保护补贴信息公开中的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负责由本单位直接打卡发放的资金拨付和系统发放;负责本乡镇直接发放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负责指导代发金融机构规范有序做好补贴资金代发工作。督促代发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代发协议,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向补贴对象提供更多、更便捷的查询、取款途径,及时、逐项、免费向补贴对象发送补贴发放信息,按规定向财政部门及时提供发放信息。加强对代发金融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存在违规代办、冒领补贴等风险的金融机构,组织开展排查、检查并严肃问责。

(五)代发金融机构负责为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免费提供补贴资金代理发放业务;负责开设内部代发账户,用于补贴资金的归集、代发;负责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通过个人补贴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反馈给业务主管部门或乡镇,提供明细清单,并负责免费提供补贴农户短信到账信息提示发放项目和发放金额。

三、发放流程

(一)财政部门收到上级下达的补贴资金指标文件后,应及时告知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制定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方案并通知各乡镇。

(二)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部署,组织本乡镇业务主管站所进行实地登记,完成补贴数据采集,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乡镇业务主管站所将按照采集的补贴数据,建立电子档,打印纸质明细到户清册和汇总统计表签字盖章(一式三份:站所存档一份、乡镇财政所存档一份、县业务主管部门一份),报乡镇主要负责人审签,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然后会同公开公示佐证材料报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四)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对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向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提供审核资料、公开公示佐证材料,报送补贴发放汇总表,申请资金拨付。

(五)县财政局业务股室收到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的补贴资金发放通知书和补贴发放汇总情况表后,在规定时间内对补贴资金种类、标准、金额等内容进行程序性复核,核对无误后向县财政局国库中心办理请款手续,同时向乡镇财政服务中心报送补贴发放汇总情况表和补贴资金发放通知,并通知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系统数据录入;如补贴数据有误,则由业务股室返回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修改,重新采集信息。

(六)乡镇业务主管站所、各业务主管部门操作员进行补贴数据系统录入后,要认真对照采集数据进行审核,审核系统数据必须与初始上报资料数据保持一致后进行上报。

(七)各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员和乡镇财政系统审核员收到乡镇业务站所报送的补贴发放汇总情况表和通知后,要及时对补贴数据进行复核。

(八)乡镇财政服务中心发放员收到业务股室报送的补贴发放数据汇总情况和补贴资金发放通知后,及时对相关数据进行程序性复核,确认无误后进行补贴资金打卡发放。

(九)代理金融机构收到乡镇财政服务中心发放指令后,通过安全数据交换平台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账户上,并将发放完毕后的期间信息及时反馈到乡镇财政服务中心。

(十)对因发放信息有误造成补贴资金发放失败的,乡镇财政服务中心将发放失败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乡镇业务主管站所完成发放信息的修改更正工作,按上述程序重新申请发放。

(十一)因补贴对象个人原因当年无法更正纠错的信息,乡镇业务主管站所应上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乡镇财政服务中心将此部分对象补贴资金退回国库。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动态管理,定期清册梳理,数据更正后,及时报送财政部门发放。

四、监督管理

(一)加强“一卡通”系统监管。坚决杜绝“一卡通”系统管理漏洞,实施“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专人操作”模式运行。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岳阳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软件系统管理办法》执行,加强对系统操作与系统审核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日常监管,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转。

(二)加强数据监管。各乡镇、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补贴信息公开公示工作,扩宽信息公开渠道,依托“互联网+监督”平台、充分利用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公开除涉密或涉及个人隐私外的补贴信息,提供个人补贴信息查询、投诉举报等服务。村()民委员会要发挥就近服务的优势,通过村()务公开栏、村村响广播通知等方式宣传补贴资金政策、公开补贴信息,实现信息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确保相同补贴事项公开关键信息对应一致,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加强持卡户监管。各乡镇、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对“一卡通”持卡人()一年一核对,严格执行一人()一卡(),及时注销死亡销户、迁移销户、夫妻分别持卡等一户多卡的情况,及时按政策办理新增“一卡通”持有人()

(四)加强审计监管。各乡镇、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向审计、财政等部门提供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相关电子数据和资料。纪委、审计、财政部门要强化审计监督和监督检查,加强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对存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骗取补贴、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严厉惩处打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推进落实。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建立“一卡通”管理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对本系统工作的督促指导。各乡镇政府要建立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调联动,认真抓好落实。

(二)完善绩效管理。各乡镇、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补贴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所有补贴资金绩效目标与预算安排同步审核、同步下达。加强对补贴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的“双监控”,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推动补贴资金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