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yyxczj/2025-2365701
  • 统一登记号:YYDR-2025-09001
  •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25-10-14
  • 信息时效期:2030-10-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文号:岳县财发〔2025〕8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2025-10-15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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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DR-2025-09001

岳县财发〔2025〕8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各县直预算单位、其他采购实体: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和其他采购实体(以下简称采购人)政府采购行为,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实现“优质优价”采购目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湘财购〔2020〕26号、《关于退出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通知》、《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5年版)》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工作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就采购人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严格界定政府采购范围

  按照《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5年版)》规定,我县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货物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以上;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以上;工程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南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等规定邀请供应商时优先选用公告邀请方式,依法向财政部门申请进行采购。具体限额标准随省市相关规定依法动态调整。

  货物和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湖南省财政厅制定的标准200万元执行(根据省市限额标准调整);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各预算单位不得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同类别的货物、服务或工程进行拆分导致每个采购项目均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来规避政府采购。

  货物项目预算30万元以下、服务采购项目(含工程类服务项目)预算30万元以下、工程采购项目预算60万元以下的项目,集中采购目录内,同一品目、一个预算年度内、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按以下方式进行采购:

  (一)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品目,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框架协议采购;

  (二)未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品目,各单位应报名并与集中采购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参加批量集中采购;

  (三)未实行框架协议、批量集中采购的品目和集中采购目录外的品目,采购人遵循厉行节约、优质优价等原则,按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规定自行采购,并做好验收登记管理工作。

  二、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强化预算法治观念,提升预算单位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的主动性和同一性;各预算单位据实填列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采购预算和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集中采购预算,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预算评审结果是预算编制和执行的重要依据。根据“无预算不采购”的原则,县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对政府采购预算逐项审核,切实做到“先预算后采购”;强化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审核。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追加预算需根据指标文或批复意见等依据准确补录预算。

  三、强化政府采购预算评审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化财政预算评审改革的实施意见》湘财预〔2025〕241号要求,结合我县财政管理实际,下列政府采购预算需经财政评审后实施:

  (一)5万元(含)以上的货物项目;

  (二)10万元(含)以上的服务及工程项目;

  (三)10万元(含)以上的信息化项目,按《岳阳县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送县数据局评审。

  四、完善政府采购内控机制

  各预算单位应按照《岳阳县财政局关于建立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岳县财函〔2021〕22号)要求修订、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以实现物有所值采购结果作为政府采购导向。明确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机构和岗位履职要求,优化流程提高采购效率。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的主体责任,做到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监督问责到位。

  制订完善涵盖本单位统筹管理、绩效管理、落实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活动、合同管理、履约验收、信息支撑、营商环境、完善机制和其他事项12大类40项事项清单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实现应控尽控。

  各单位应当成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将小额零星采购纳入内部控制管理范围,切实履行“谁采购、谁负责”的主体责任。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修订后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政府采购专管员名单》应当经单位“三重一大”程序审议通过后,报县财政局采购管理股备案。

  五、加强采购需求管理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湖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4〕37号),按照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采购需求,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采购与本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无关的资产,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单位采购货物类固定资产,应依据通用资产配置标准,按程序向县财政国资部门申请办理资产配置手续,然后组织实施采购;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应建立本单位采购需求审查工作机制,通过咨询、论证、调查等程序确定采购需求方案。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政府采购工作纳入县财政监督检查范围。各预算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措施,通过细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县财政局财政监督股、采购管理股将加强对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制度落实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岳阳县财政局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