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县各级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县司发〔2023〕17号)文件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实施《法治岳阳县建设规划(2021-2025)》和全县“八五”普法规划,坚持把全民普法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主体责任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民政局在普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构建局领导负总责,各股室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促进民政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二、组织领导
县民政局成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袁干保同志担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长、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由袁福军同志兼任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三、“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一)基政地名股负责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
(二)婚姻登记中心负责宣传《民法典》婚姻登记内容;
(三)社会事务股负责宣传《殡葬管理条例》;
(四)养老服务股负责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五)慈善社工股负责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
(六)社会组织管理股负责宣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七)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负责宣传《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
(八)儿童福利股负责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收养子女方面内容。
四、主要任务
(一)聘请法律顾问1名,实质性参与法治工作。法律顾问须制定年度法律服务计划,参与本局法治宣传及教育培训,对本局拟签定的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协助处理本局法律事务。
(二)健全制度,学法用法落到实处。健全领导学法制度,把宪法和民政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年度学习计划,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健全述法制度,局领导干部在年度述职时要有书面述法报告;健全旁听应诉制度,涉及到本局应诉开庭,相关局领导要旁听和出庭应诉;积极学法并通过市民政局、县司法部门组织的考试,局机关干部职工必须完成规定的网上学法课时,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并合格。
(三)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普法氛围。一是按照县里有关部门的安排开展全县性集中法治宣传活动;二是结合民政相关法律的施行日开展法治宣传,在9月5日“中华慈善日”等特殊日子到广场或乡镇人流密集地设点宣传、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咨询;三是利用村(居)务公开栏、民政网络平台等重点宣传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等关注度高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四是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宪法》和民政业务涉及的法律法规培训,牢固掌握法律依据,依法行政。
(四)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持证执法。组织业务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人员参加省司法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考试,要求持证执法,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观念,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利。
(五)督促检查。局普法领导小组加强对民政系统普法工作的指导,及时部署普法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岳阳县民政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