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禁毒协会:
你们于2020年12月3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同意你单位岳阳县禁毒协会法人代表由易双明变更为龙生光。
岳阳县民政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