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民政局关于同意注销登记岳阳县新墙河湿地保护志愿者协会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县民政局   2021-05-10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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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新墙河湿地保护志愿者协会:

你们于2021年05月10日向本机关提出注销登记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同意你单位注销登记,你单位的债权债务按《岳阳县新墙河湿地保护志愿者协会债权债务清算报告》意见处理。

 

 

岳阳县民政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