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新墙镇老街幼儿园:
你们于2021年10月21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同意你单位法人由蔡红变更为杨铮。
岳阳县民政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