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精优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精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1-02-07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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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环评批﹝2021﹞8号

湖南精优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20万吨精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湖南精优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岳阳县长湖乡京广村李四组,拟投资1200万元建设年产20万吨精制砂项目,占地面积4520平方米,租用原岳阳华良矿业有限公司所在场地进行生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堆场、成品库及其他辅助设施等。项目以江砂为原料,经进料、烘干、筛分等工序精制砂,烘干热源为沸腾炉,以成型生物质为燃料。项目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湖南智盛翰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方面考虑,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应当在施工场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措施;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防尘网遮盖;运输砂石、土方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其它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2.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抑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施肥,全部综合利用。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设置围挡,利用场区围挡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影响。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渣土、建筑垃圾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地方堆存,严禁渣土与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二)做好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

1.加强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初期雨水收集后进入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后期雨水收集后排入西面长湖魏庆小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施肥,全部综合利用。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原料堆场采取密闭、清扫、强化管理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成品筒仓的仓顶呼吸口废气经配套收尘器处理后仓顶排放;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厂界浓度限值要求。烘干、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一起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的废气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限值要求(颗粒物≤30mg/Nm3、二氧化硫≤200mg/Nm3、氮氧化物≤300mg/Nm3);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8483-2001)中的要求后经食堂楼顶排放。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项目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南、西、北侧)和4a类(东侧)要求。

4.强化固废处置措施。按要求设置规范的临时贮存场所,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并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中袋式除尘收集粉尘外售;沸腾炉产生的炉渣收集后回用于农田肥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2.9t/a、NOx≤3.5t/a。

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自行组织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经手人:刘岳荣                                                                                             2021年2月7日

 

 

 

 

 

 

 

抄送:长湖乡人民政府,湖南智盛翰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