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宏星和页岩烧结砖协同无害化处置城镇生活污泥环保建材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1-09-28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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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环评﹝2021﹞10号

岳阳宏星和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岳阳宏星和页岩烧结砖协同无害化处置城镇生活污泥环保建材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岳阳宏星和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位于岳阳县新开镇茅栗村,于2014建设年产污泥页岩砖8000万块、陶粒10万m3、陶粒加气混凝土砌块12万m3项目,由于公司处在市政府要求关停的城市规划范围内,公司按政府要求同意依法关停,决定在岳阳县新开镇共和村胡杨片迁建该厂,拟投资8000万元建设“岳阳宏星和页岩烧结砖协同无害化处置城镇生活污泥环保建材厂迁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38665.6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其中主体工程包括两条成品焙烧道、两条半成品烘干道和原材料粉碎车间,储运工程包括原材料堆放库(内设滤渣池堆放滤渣)、半成品暂存道、成品打包车间、密闭式污泥储存间。项目以页岩、建筑渣土、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催化剂滤渣、粉煤灰、煤、水等为原料,经破碎、粉碎、筛分、搅拌、陈化、成型、干燥、隧道窑焙烧等工序生产烧结砖,年产烧结砖1.5亿块(标砖)。项目使用的页岩、渣土、污泥、催化剂滤渣等应有合法来源,不得使用粘土及危险废物。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方面考虑,此项目可行,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期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1.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采取有效的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做到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防止建设及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防尘网遮盖;运输砂石、土方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其它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2.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设置围挡,利用场区围挡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影响。

3.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废水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综合利用。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地方堆存,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二)做好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

1.加强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后期雨水收集后由东北侧的雨水总排放口排入项目东南侧的无名小溪;项目废气处理产生的喷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综合利用。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设置两烘两烧隧道窑,隧道窑产生的烟气采用双碱湿法脱硫除尘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烟气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的排放要求后通过45米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破碎、筛分、搅拌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负压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处理后的粉尘达通过《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的排放要求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加强日常管理,所有原料需堆放在原料棚内,不得露天堆放,并定期洒水抑尘,确保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中边界浓度标准限值要求。在原料厂房内设置密闭式污泥储存间,减少无组织恶臭气体的排放,确保厂界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备用发电机以轻质柴油为燃料,产生的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发电机房所在构筑物楼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排放限值。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项目场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强化固废处置措施。按要求设置规范的临时贮存场所,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并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其中废砖坯和废泥胚、残次品返回生产工序重新利用;脱硫废渣、雨水沉淀池底泥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除铁工序收集的废铁渣外售;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和润滑油交给具有专业资质的厂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厂区现场管理,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人员,加强各类生产设备及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定期做好环境监测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和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6.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44.4t/a、NOx≤24.9t/a。

三、依法须办理自然资源、林业、水务等部门手续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建设活动。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自行组织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经办人:许峰                                                                                         2021年9月28日

抄送:新开镇人民政府,湖南博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