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照《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岳阳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城镇燃气领域违法违规现象,先后办理了以下5起燃气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现公示如下:
一、2023年10月16日下午16时20分许,李某兰在岳阳县中洲乡宝塔村非法转供燃气,依法对当事人李某兰处以罚款两百元整。
二、2023年10月18日,熊某洲在岳阳县十二公里107国道驾驶三轮摩托车(岳阳县8306**)违规运输液化石油气,依法对当事人熊某洲处以罚款两百元整。
三、2023年10月19日下午16时40分许,刘某铁在县城杨林街镇193乡道非法转供燃气,依法对当事人刘某铁处以罚款两百元整。
四、2023年10月19日下午16时30分许,赵某兰在岳阳县杨林街镇193乡道非法转供燃气,依法对当事人赵某兰处以罚款两百元整。
五、2023年10月19日下午17时许,刘某文在岳阳县荣公路杨林路段非法转供燃气,依法对当事人刘某文处以罚款两百元整。
特此公示。
附件:《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
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