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岳县市监撤告字(2023)39001号
岳阳县宜彩百货店等:
本局立案调查你单位等821家市场主体(见附件)涉嫌虚假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已调查终结。根据《市场监管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告知如下:
我局为认真贯彻《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登记注册数据质量保障数据安全的通知》(市监注发(2023)78号),制止和防范市场主体虚增,于2023年开展经营主体虚数清理工作。
经查,你单位等821家市场主体均未开通税务信息,在注册登记地址未开展实际经营,且通过注册登记预留电话无法联络到市场主体经营者,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属于虚假市场主体登记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本局拟撤销你单位等821家市场主体设立登记。且上述市场主体直接责任人自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市场主体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市场监督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冯利
联系电话:0730-7667318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县荣家湾镇长丰路8号。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