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岳阳县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布全县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社会各界对岳阳县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一、监督举报对象
监督举报对象:岳阳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
二、监督举报内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机关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进行投诉举报:
(一)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包括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执法工作职责,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放任不管、推诿扯皮,应办不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规不依,违反党纪国法、规范制度,超越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要求的职权范围,执法越位、错位、触碰底线等问题。
(二)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包括执法过程中存在指标式执法、“钓鱼”执法、重复执法等行为;执法主体存在违反规定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重复罚款等问题。
(三)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包括执法时紧时松,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侵害人民群众财产权益;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服务型行政执法职责等问题。
(四)过度执法,粗暴执法。包括以罚代管代改、罚而不管不改;现场执法语言行为简单、过激,对待群众态度蛮横、敷衍冷硬等问题。
(五)其他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三、监督举报征集时间
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邮箱:YYXxzzfjd@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行政执法举报)
受理电话:0730-7634369
联系人:高鹏
五、监督举报注意事项
(一)线索举报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尽量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事由等相关证据。
(二)举报线索时建议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谎报或者借举报投诉诬告陷害他人的,须承担法律责任。
(四)其他不属于岳阳县司法局法定职责范围的举报或建议,请向相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