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阳县城管局持续开展全县液化石油气行业“打非治违”行动。5月11日,燃气股执法人员巡查至长湖乡荆州村,发现当事人黄某驾驶厢式货车载运YSP118型液化石油气瓶5瓶以及液化石油气充气泵、充气连接管,私自为用户大瓶对小瓶进行液化石油气充装。
经查,当事人驾驶的车辆不具备安全运输储存条件,且当事人无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证件。执法人员立即对违法行为人黄某进行现场取证调查,依法将其违法充装设备进行证物保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法律规定,5月31日,岳阳县城管局燃气股将该案件移交至公安执法大队办理,目前嫌疑人黄某已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