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具体事项 |
责任单位 |
计划完成时限 |
1.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
落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按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月度考核、排名、约谈等制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深入推进13个专委会统筹、协调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按“业务相近”的要求,对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及时明确主责部门,厘清职责边界,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全面发动、监管执法、典型引领、对标整改等方式,整体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落实从业人员安全防护责任。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教育培训率达100%,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知晓各种安全生产举报方式和途径。 |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属地乡镇以及鹿角区域发展中心、各功能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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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坚持 |
2.强化风险预防控制体系,提升精准防控能力 |
强化源头管控。从源头上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 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督促企业依法加强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依法依规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其中高危企业100%建立落实。 推动科技兴安。协同推进国家灾害事件、安全事故电子地图建设与成果运用。推动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 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按规定落实有关任务。 筑牢人民防线。创新开展“一法一条例”和“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安康杯”“5.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 |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属地乡镇以及鹿角区域发展中心、各功能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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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坚持 |
3.强化安全监管体系,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
开展隐患清零行动。按照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和“业务相近”“管合法也要管非法”的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清零行动。 严格监管执法。坚持安全监管“三个同行”(与执法同行、与专家同行、与宣教同行),进一步优化“监管+服务”。全面推进计划执法和“双随机”检查,持续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 强力打非治违。严格落实县、乡两级政府“打非”主体责任,推动“打非办”实体化运作,进一步深化各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整治,严厉打击非煤矿山违法盗采、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客船渡船自用船非法营运、违规电气焊、油气管道乱挖占压、烟花爆竹非法销售储存、无证运输储存经营成品油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每季度公开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的企业从严从重查处,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属地乡镇以及鹿角区域发展中心、各功能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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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坚持 |
4.建筑领域专项整治(含自建房) |
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起重机械、长大遂道桥梁等,依法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严防房屋市政工程事故,建筑业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0.8以内。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整治安全隐患。持续推进居民自建房专项整治,对已经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整改率100%。 |
牵头单位: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鹿角区域发展中心以及属地乡镇等单位配合 |
2023年12月31日 |
5. |
深入推进、持续巩固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紧盯高层建筑、石油化工、大型商业综合体、厂房仓储、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场所,以及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多合一”等低设防区域,突出违规使用醇基燃料、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堵塞消防车通道、违规动火动焊等问题隐患专项治理。严格落实“一单四制”整改要求,重大火灾隐患按期销案率100%。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责任追究率100%。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智慧用电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
牵头单位: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配合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住健局、县工信局、县商粮局、县应急管理局、鹿角区域发展中心以及属地乡镇等单位配合 |
2023年12月31日 |
6.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
加大推进全县燃气企业优化整合工作力度,确保优化整合顺利进行。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加大县级配套资金支持力度,2023年年底前更新改造燃气市政管道1.6公里、庭院管道2.8公里、燃气立管4公里、户内设施 720户。餐饮场所燃气报警装置和阻断阀安装要达到100%。 |
牵头单位:县燃气安全专业委员会 配合单位: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鹿角区域发展中心以及属地乡镇等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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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1日 |
7.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
按照省应急厅部署,开展二轮“消地协作”重大危险源联合督导检查,确保企业对标自查率100%、交叉执法检查覆盖率100%,对危险化工工艺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及“回头看”,“一企一策”整改率100%。推动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自动化控制装备改造、从业人员学历资质达标、人员密集场所搬迁改造“四项清零”100%达标。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和危化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三类人员”培训率不少于 60%。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危化运输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资质达标率100%。 |
牵头单位: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 配合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发改局、交通运输局、县人社局、县科技局、鹿角区域发展中心以及属地乡镇等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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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1日 |
8.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
重点整治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问题。依法从严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
牵头单位:县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配合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邮政局、鹿角区域发展中心以及属地乡镇等单位配合 |
2023年12月31日 |
9.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
强化源头治理,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深入推进整顿关闭非煤矿山。认真实施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严防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全县废弃矿洞封堵整治达100%。 |
牵头单位:县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配合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国资办、县公安局、鹿角区域发展中心以及属地乡镇等单位配合 |
2023年12月31日 |
10.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交通顽瘴痼疾整治方面) |
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加强“两客一危一校”车辆智能监控、不停车治超以及水上视频监控。强化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加强低速电动车、变型拖拉机、“大吨小标”等非法非标车辆源头治理,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及校车动态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非法营运、非法载人和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装、拖拉机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两站两员”和东部联合执法队伍建设,夯实东部地区“联勤岗亭”交通安全管理基础。 |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依职责牵头 配合单位: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鹿角区域发展中心以及属地乡镇等单位配合 |
2023年12月31日 |
11.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水上交通、铁路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方面) |
加强港口建设项目源头管理和水路运输企业准入管理,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执法制度和程序,健全渔业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水上交通运输船舶、工程船舶、加油船舶、集中停靠点挖砂船、趸船等安全治理,严防船舶对桥梁撞击造成损害。开展东洞庭湖、铁山水库、大坳水库、岳坊水库等水域渡船渡口自用船舶治理,严禁旅游、渡运等水上企业及船舶超范围经营,严禁船舶超限超载、配员不足、库区水域船舶非法违法等行为。严禁客船超码头靠泊能力停靠,严厉打击货船、渔业船舶、农用船舶非法载客行为。开展渔业执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旅游、渡运等水上企业船舶及沿湖居民自有的“三无”船舶违法、违禁捕捞行为。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责任;重点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彩钢板、防尘网、塑料薄膜、广告幕布等轻体飘浮物和倾倒后影响铁路设备设施的高大树木,及时消除影响铁路安全运行的隐患问题. |
县委政法委、县交通运输局、县渔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鹿角区域发展中心以及属地乡镇等单位配合等单位配合 |
2023年12月31日 |
12.工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 |
全面启动钢铁、铝加工和涉爆粉尘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清零”回头看行动,确保重大事故隐患100%“清零”。推进工贸行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2023年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100%完成建设。全面启动工贸监管信息化应用,四季度前 100%规模以上工贸企业使用系统。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所有入园新建企业100%做到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加强工贸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培训,新调整人员培训率100%。 |
牵头单位:县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配合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高新园区、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属地乡镇等单位配合 |
2023年12月31日 |
13.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
加大学校、医院、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气瓶)、锅炉、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以及未经登记违法使用特种设备等专项整治。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推动老旧住宅电梯隐患治理与更新改造等工作。 |
牵头单位: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应急管理局、鹿角区域发展中心以及属地乡镇等单位配合 |
2023年12月31日 |
14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 |
严查无照经营、无证上岗、未经许可经营文化娱乐、旅行社业务、宗教场所等非法经营活动,加强旅行社旅游租车管理,对旅行社旅游包车合同开展专项清查达到100%。严格各类大型文化、体育、旅游活动审批手续,落实预防火灾、踩踏预案;增加文化、旅游场所警示标识,维护休息设施。 |
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县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依职责牵头 配合单位:县文旅广电局、县教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民宗局,属地乡镇等单位配合 |
2023年12月31日 |
15.学生安全专项整治 |
开齐开足学生安全教育课程,强化教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开展防溺水、校车安全、学校实验室危化品安全、学校建筑安全、校园周边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安全保障基础投入,推进校车智慧平台综合运用和建设,更新完善学校监控设施,实现校园监控全覆盖、保存期达标,按标准配齐配强学校保安力量,坚决防范遏制涉学生群死群伤事故。 |
牵头单位:县学生安全专业委员 配合单位:县教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鹿角区域发展中心以及属地乡镇等单位配合 |
2023年12月31日 |
16.能源安全专项整治 |
强化长输管线隐患排查治理,严禁乱施工乱作业对管线的破坏、占压。加强地面管道警示标识,逃生路线告知牌等各类安全标识的设置,对高后果区内管道沿线学校、企业、村社、工地等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加强火电、新能源、油气管道安全监管,坚决防范遏制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不发生因监管不力造成的油气管道损坏和泄漏事故。 |
牵头单位:县能源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依职责负责 |
2023年12月31日 |
17.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 |
根据《湖南省危险废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湘环发〔2022〕85号)要求,在全县开展涉危险废物单位专项行动,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为重点,重点整治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确保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不发生较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县分局 配合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鹿角区域发展中心以及属地乡镇等单位配合 |
2023年12月31日 |
18.自然灾害防治(防汛抗旱及地灾方面) |
确保遇设计标准内洪水时,不溃一堤一垸、不垮一库一坝,保证交通干线安全;确保遇超标准洪水时,保证大中型水库、重点堤垸和重要交通干线安全;确保暴雨山洪和次生灾害发生时,避免群死群伤;确保遇中等程度干旱时,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确保遇严重干早时,生活用水基本有保障。要开展水利工程及相关设施检查,及时加强防汛物资补充和储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实战演练,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和风险管控包保责任体系。 |
牵头单位:县减灾办 配合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国资办、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等单位配合 |
2023年12月31日 |
19.自然灾害防治(森林防灭火方面) |
加强监测会商和预警预报,加强智慧平台建设和综合运用,强化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林长制“一长四员一队”网格化管护责任,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加强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强化火源管理,全力封住山、管住火、看住人,抓住野外火源关键,要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着力加强基层防火能力建设,强化防灭火演练,完善预案。全县新建生物防火带39.5公里以上,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新隔离带36.1公里以上,新建防火道路7.9公里以上;新增蓄水 801立方米以上;建设15支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1支50人以上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配备率达到45%;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森林火灾数量同比上年度减少30%以上。 |
牵头单位:县森防办 配合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气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鹿角区域发展中心以及属地乡镇等单位配合 |
2023年12月31日 |
20.其他行业领域 |
民爆、铁路、水利、商务、农机、电力、仓储物流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点位,明确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指标,全面开展专项整治。 |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属地乡镇以及鹿角区域发展中心、各功能园区 |
2023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