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培育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根据《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对技术创新中心的定位及要求,省科技厅在广泛调研省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湖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与省财政厅于近日共同印发实施。为了便于社会了解、促进落实,现就《管理办法》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1.国家政策。2017年以来,科技部会同有关部委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基〔2017〕250号)、《关于印发<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了创〔2017〕353号)、《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国科发区〔2020〕93号)、《印发<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科发区〔2021〕17号)等文件,完善了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体系的顶层设计。从2016年开始试点建设首家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来,科技部已批复建设了3个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16个领域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涵盖了多个技术领域、多种组建模式,积累了布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经验。
2.我省政策。《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8〕35号)提出“支持有条件的机构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53号)提出“引导企业创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参照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布局和建设要求,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湖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科发〔2020〕122号),明确了省技术创新中心的重点布局领域等。
二、主要内容
《湖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共六章三十条,总体按照“少而精”的原则,建设“体系化、任务型、覆盖全产业链”的省技术创新中心,支撑相关行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后备队。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省技术创新中心的定位、建设与运行原则,独立法人实体运行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主要明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市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创新中心各自的职责。
第三章“组建条件和程序”,主要明确创建省技术创新中心的条件、程序。考虑到技术创新中心的定位和不同组建模式的特点,将组建条件重点放在研发能力上,包括:牵头创建单位的行业地位、研发投入、人才队伍、创新意识等。
第四章“运行管理”,主要明确创新中心运行的基本要求。包括理事会(董事会)决策制、主任(总经理)负责制、专家委员会咨询制、人才队伍建设、收入分配与激励机制、产学研合作机制、年度报告制以及对省技术创新中心监管有关要求。
第五章“绩效评估”,主要明确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评估内容、结果等次、结果运用等。按技术创新中心定位,明确评估主要内容为“承担国家和省重大战略科技任务、实施关键技术攻关、引领行业技术进步、面向社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培育孵化科技型企业”等5个方面内容。
第六章“附则”。
三、需要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1.法人实体。创新中心要求注册成独立法人实体,实施依章程管理的主任(总经理)负责制,参建各方通过股权、协议等形式明确在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中的责、权、利。
2.培育和推荐。市州政府在统筹平衡的基础上,开展创新中心培育,将符合条件的创新中心推荐给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