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捕捞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现场
打击非法捕捞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现场
打击非法捕捞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现场
岳阳县融媒体中心4月27日讯(记者袁颖)4月24日,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东洞庭湖渔政监察执法局等单位,在鹿角码头开展打击非法捕捞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县法院院长古田,县检察院检察长闵孚君参加。
“增殖放流活动现在开始!”随着一声令下,650万余尾鲢鱼、草鱼、鳙鱼、青鱼鱼苗先后涌入洞庭湖水域。
据悉,此次放流的鱼苗由被告人陈某某等四人购买。2021年6月4日至8月1日期间,陈某某伙同宋某某在东洞庭湖水域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20余次,期间张某甲受邀加入并参与非法捕捞5次左右;张某乙作为固定收购者,多次收购三人捕得的渔获物共计12000余斤。
2022年12月29日,县检察院向县法院提起公诉,并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今年4月14日,在县法院主持下,公益诉讼起诉人与被告张某乙、陈某某等4人达成了由4名被告共同购置价值305500元的成鱼或鱼苗的调解协议。
放流现场,承办法官以案释法,用案例阐释了非法捕捞的危害及严重后果。
为“守护好一江碧水”,近年来,县法院始终坚持系统保护思维和修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惩治各类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为保护绿水青山筑起坚实的法治屏障。自2020年以来,该院共审结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92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先后4次在鹿角码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捕捞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陆续在洞庭湖水域内投放鱼苗3266万余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