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政发﹝2023﹞38号 签发人:鲁x
冯x(女士):
您于2023年10月20日反映新墙镇清水村跃进片袁xx建房将村上的道路挖坏了,之前没有经过附近居民的同意,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出面核实制止其挖路行为并督查修复好路面。
经调查了解,答复如下:
新墙镇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邓x和xx村李xx主任一起出面核查,跃进片袁xx建房擅自挖路行为存在,镇综合执法大队对袁xx的挖路行为提出警告,并要求其暂停建房立即对毁损道路进行整改恢复,袁xx表示接受,当即安排建房施工人员将该路面修整并恢复原样,路面恢复畅通,不再影响村民出行,双方当事人和解并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农村农业、村务管理、农村社会事业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以后若有类似情况发生,及时向政府告知,我们定当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岳阳县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
岳阳县新墙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5日
(本栏目公开的处理意见书仅供查询人参考,处理意见书的内容以原本为准,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