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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批2024年3月29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YU202403290004 |
反映岳阳县公田镇向家组湖南三淼养殖有限公司,违规用地,以租代征,离居民区不到200米,猪粪臭气熏天,农田灌溉水被污染,导致农田不能耕种。 投诉人通过相关网站已看到公示情况,但是对调查的回复不满意,与事实不相符,调查工作人员调查不属实,去年县纪委调查报告明确该公司是违规用地、以租代征。 |
岳阳县 |
水;大气;其他 |
经调查核实,群众所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群众反映“投诉人通过相关网站看到湖南三淼养殖有限公司公示情况”的情况属实;群众反映“与事实不相符,调查工作人员调查不属实,去年县纪委调查报告明确该公司是违规用地、以租代征。”的情况不属实。 以租代征,是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其目的是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湖南三淼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基地属设施农用地,2020年申报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土地来源于流转,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按农用地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详见附件4),明确“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属于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生产结束后,经营者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因此,湖南三淼养殖有限公司使用的土地所有权仍为村集体所有,使用权按农地农用管理,不存在违规用地,以租代征现象。 经县纪委监委核实,未发现该公司用地手续存在问题。 |
部分属实 |
下一步,我县将举一反三,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切实加强农用地和林地管理,采取巡查、卫星图斑等手段,严格防止农用地变性,依法维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