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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批2024年3月28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YU202403280011 |
反映岳阳县鹿角镇鹿角村南方水泥厂夜间生产(晚上21时-早上10时),作业时噪声扰民,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2023年投诉多次,岳阳县环保局回访时,一直说会整改,但是至今未整改到位,而且从督察组进驻开始,该企业一直未生产。 |
岳阳县 |
噪音 |
经调查核实,群众所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群众反映的“南方水泥厂夜间生产”的情况属实,反映“作业时噪声扰民,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2023年投诉多次,岳阳县环保局回访时,一直说会整改,但是至今未整改到位,而且从督察组进驻开始,该企业一直未生产”的情况不属实。 2024年3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执法人员对湖南岳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为节约生产成本,该公司生产时间为夜间11时至次日凌晨7时。经调取该公司2024年一季度生产记录台账、电费支出账单等资料查明, 2024年1月生产天数为26天,2月生产天数为0天,3月生产天数为10天,省环保督察组3月13日进驻后,该公司自3月14日至29日时间段中,有9天正常生产,并非一直未生产。岳阳县12345热线办于2023年7月收到“关于南方水泥作业时噪声扰民,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及时受理办结,后续未再收到反映“南方水泥噪声扰民”的相关情况。 |
部分属实 |
1、2024年 3月29日晚11时,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委托岳阳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进行了噪声采样,现场数据显示: 厂界西为49dB、厂界北(居民区屋前)为45.3dB,未出现超标情况。2、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稳定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生产作业时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生产。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