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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99 | X3HN202406070082 | 此前投诉过荣家湾镇城北新居民点(荣湾河小学附近)烟火人家餐馆。七号面馆等餐饮店油烟、噪音问题,群众对边督边改方案不满意,希望能够执行2024年3月底湖南省环保督察给出的整改方案(目前未实施)。 1、拆除餐馆后面走廊上的洗菜池和洗碗池。 2、将燃烧生物油拆除,改用天然气,将油烟净化设施的风机由户外移至室内,并对风机和管道包裹隔音棉,降低噪音污染。 |
岳阳市 | 群众身边的 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未拆除餐馆后面走廊上的洗菜池和洗碗池”问题属实。2家门店内均无可用空间容纳洗菜池和洗碗池,需投入资金另行装修改造。由于两家门店行情不好,经营方经营意愿不强,考虑其自身存在的困难,城北新居民点所属居委会同意经营方请求,不拆除餐馆后面走廊上的洗菜池和洗碗池。 2、“未将燃烧生物油拆除,改用天然气,将油烟净化设施的风机由户外移至室内,并对风机和管道包裹隔音棉,降低噪音污染”问题不属实。“烟火人家”门店于6月5日拆除了走廊上的生物油桶,改用为液化气,并将油烟净化设施的风机由户外移至室内。6月6日10时40分,在“烟火人家”餐馆开启油烟设施的情况下,湖南亿科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店附近居民家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为噪声值49分贝,其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文件标准2类噪声限值。 |
部分 属实 |
加大对县城餐饮门店的监管力度,提高餐饮门店业主的守法经营理念。 | 处理情况: 荣家湾街道办事处将督促2家餐饮门店,在洗菜池和洗碗池使用完毕后第一时间进行清洗,保证洗菜池、洗碗池及周边不堆积厨余垃圾,保持干净整洁。 整改情况: 已拆除了走廊上的生物油桶,并将油烟净化设施的风机由户外移至室内。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