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部署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
,
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
《通知》提出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严格依法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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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有效解决环境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执法缺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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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完善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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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重点行业准入门槛。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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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抓紧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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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底前依法查处、整改存在的问题。着力强化常环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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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底前落实网格监管,做到不留监管死角、不存执法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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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污染宣战。
二是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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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惩治力度,坚决纠正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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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打击违法排污,严厉处罚偷排偷放等五类恶意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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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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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底前完成清理整改任务。坚决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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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执法后督察,对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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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
三是积极推行“阳光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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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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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开展环境执法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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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国家环境监察制度,加强对下级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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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管责任追究,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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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倒查机制。
四是明确各方职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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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良好执法环境,有效解决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和地方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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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地方政府领导责任,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环境监管执法中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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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底前全面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落实社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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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规范自身环境行为,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公开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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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公众表达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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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监督环境执法。
五是增强基层监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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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加快解决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基础差、能力弱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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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基层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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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强化执法能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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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基层环境监察执法用车,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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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
《通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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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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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抓好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