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岳阳县纪委(通知)
岳县纪〔2013〕21号
中共岳阳县纪委
岳阳县监察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报刊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近-来,经过各级各单位的共同努力,报刊发行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报刊现象得到一定遏制,但报刊征订发行过程中违规分指标、强行压任务现象有所抬头,基层单位和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切实规范报刊发行秩序,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明确报刊征订的种类和范围。各部门、各单位订阅报刊的种类和范围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列入全县党报党刊发行范围的是《人民报》、《求是》、《光明报》、《经济报》、《湖南报》、《新湘评论》、《岳阳报》、《新华每电讯》、《中共中央办公厅通讯》和《岳阳县手机报》。其他报刊一律由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自愿选择、自费订阅,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征订指标,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或变相摊派发行。
二、进一步规范报刊发行工作秩序,坚决纠正利用职权摊派发行问题。对党报党刊的征订,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确定各部门各单位订阅的数量,坚决制止层层加码的做法。除党报党刊外,其他所有报刊均属于自愿征订范围,各部门、各单位不得通过转发文件、下达指标等方式摊派征订任务;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利用职权将报刊订阅与工作考核、评优达标挂钩,搞所谓的“一票否决”;不得利用登记、-检、办证、办照、征税等工作之便强行要求服务和管理对象订阅报刊。
三、切实落实基层公费订阅报刊纪律。县直部门、机关单位和领导干部用公费订阅报刊的,只能订阅列入全县发行范围的党报党刊。村级组织、乡镇用定额管理的公费订阅报刊,必须首先订阅主要党报党刊。严格执行村级组织和农村完全小学订阅党报党刊500元的最高限额标准和订阅范围,切实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报刊发行散滥是近-来基层普遍反映的问题之一,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相当重视。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本系统报刊征订情况加强管理,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凡已向外单位下达报刊征订任务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填写《岳阳县治理报刊发行散滥自查自纠登记表》(表格附后),凡不符合政策范围的报刊一律予以退订;凡收到不符合政策范围的报刊订单,各单位应坚决抵制。县纪委、监察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随时接受群众举报(举报电话7629249)。凡出现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中共岳阳县纪委
岳阳县监察局
2013-11-8
附件:岳阳县治理报刊发行散滥自查自纠登记表
岳阳县治理报刊发行散滥自查自纠登记表
填报单位: - -
编号 |
报刊名称 |
发行范围 |
征订总数 |
每份价格 |
是否属于党报党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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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单位在12-1将表格报县纪委纠风室,联系人:李彬,联系电话:1387405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