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DR—2014—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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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政办发〔2014〕1号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县加强财政性资金建设信息工程项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岳阳县加强财政性资金建设信息工程项目管理实施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岳阳县加强财政性资金建设信息工程
项目管理实施意见
为加强对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管理,避免重复建设,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湖南省信息化条例》和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县电子政务和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2013—2015-)〉的通知》(岳县政办发〔2013〕11号)规定,现就加强我县财政性资金建设信息工程项目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项目管理机构
岳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称县工信局)是本县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信息化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项目范围
本实施意见所指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是指由县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拨款、财政补助、财政担保的贷款、专项资金、非税收入等)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的信息网络、信息资源、信息应用、信息安全等工程项目(包括纵向网络、网站、内部局域网、数据库、各类应用平台及系统)。
三、项目审查
(一)由县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在报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前,必须报县工信局审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其他部门审查的,从其规定。
(二)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审批程序(详见附件1)
1.申请单位进行前期可行性研究论证;
2.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3.向县工信局提出建设项目的审查申请;
4.填写《岳阳县信息化建设项目申请审查表》,报县工信局审查;
5.交县发改局、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县政府采购办办理招标或采购事宜。
(三)报送审查时应提交《岳阳县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信息工程项目申请审查表》(详见附件2)、项目建设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组织管理、项目计划管理、招标或采购管理、项目风险管理和项目评估等内容)等资料。
重大信息工程项目还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现状与需求分析、建设目标与主要任务、技术总体框架、网络平台、应用平台、项目建设技术与经济可行性、项目建设实施步骤、资金筹措、运营管理、维护和可操作性等。
(四)县工信局收到项目申请审查表及相关资料后,应在20内,会同县财政、发改、保密、安全等有关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对符合县本级信息化有关规划和安全管理要求、技术方案合理、投资效益可行的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程序办理手续,签署审查意见。
(五)使用非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应当将工程设计施工方案报县工信局备案。需要使用县财政性资金配套的项目,按本实施意见办理。
四、项目管理
(一)信息工程项目的建设,必须依法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质量负责制、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
(二)承担信息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的单位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项目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工信局会同县财政、发改、保密、安全等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项目验收
项目工程竣工后,需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测评认证机构依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信息网络、应用系统、信息资源、信息安全等进行性能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检测通过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重大信息工程项目,需由县工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未通过竣工验收的信息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重大信息工程项目验收时应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报告、批准建设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监理报告、系统试运行报告、用户意见、测评认证机构的测评报告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六、相关责任
(一)违反《湖南省信息化条例》有关规定,将信息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的,由县工信局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不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承揽信息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由县工信局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二)违反《湖南省信息化条例》有关规定,信息安全工程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由县工信局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合同标的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
附件:1.岳阳县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信息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图
2.岳阳县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信息工程项目申请审查表
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
附件1
岳阳县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信息工程项目
审批流程图
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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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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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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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
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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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申请人补齐
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
受理
(时限:1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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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信局初审
(时限:3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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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
召开相关部门、专家评审(时限:4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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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条件,退回初审
符合条件
县工信局终审
(时限:4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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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符合法定条件 不符合法定条件
签署不同意审查意见
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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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同意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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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与公示
(时限:1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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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岳阳县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信息工程
项目申请审查表
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起始期:
业务应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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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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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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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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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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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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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目标和主要内容(要解决的问题和主要技术指标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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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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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进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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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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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论证意见(重大项目要经过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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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管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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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一、本审批表适用于岳阳县行政区域内各级财政性资金建设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立项申请和审批。
二、申请项目必须符合岳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由申请单位认真进行前期可行性论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三、项目类型填写:网络新建、网络改造、业务软件、其他。
四、申请单位在项目立项前,在县工信局信息化股领取并填写此表,报县工信局进行前置审批。
五、县工信局审批表时,如认为需补充有关材料或需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开展可行性论证时,申请单位应积极配合。
六、本审批请如实填写,准确严谨,是项目建成验收的重要依据。
七、联系单位:岳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岳阳县城关镇东方路99号
联系电话:0730-762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