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DR-2014-32002
岳县食药监发[2014]4号
岳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局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34号)精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01-3-18建局以来至2014-5-20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确认《关于印发〈岳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通知》等4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规范性文件生效之起计算。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4-5-20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自2014-5-20起不再执行。
附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0一四-五-二十
抄送: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岳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5-29
(共印8份)
附件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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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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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标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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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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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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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食药监发〔2012〕6号
YYDR—2012—3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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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使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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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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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食药监发〔2012〕7号
YYDR—2012—3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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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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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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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食药监发〔2013〕3号
YYDR—2013—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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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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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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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食药监发〔2014〕1号
YYDR—2014—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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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县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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