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蒙华铁路岳阳县段建设项目预征收土地的
公 告
岳县政告〔2015〕1号
为了更好地为国家基础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新建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14〕54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以下简称蒙华铁路)岳阳县段建设项目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征地项目名称:蒙华铁路岳阳县段建设项目。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面积及用途:
(一)被征收土地位置:筻口镇漆市村、南源村、西冲村、双港村、刘本村、中安村、朱仑村、东游村等8个行政村和朱仑水库;柏祥镇敖家村、金咀村、大姚村等3个行政村;杨林乡红阳村、世隆村、崩山村等3个行政村和乡油茶场;步仙乡狮山村、胡兴村、安山村、北斗村、石龙村、泉冲村、柘山村等7个行政村。具体位置以批准的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征地面积:157.875公顷(合2368.125亩)。
(三)土地用途:交通用地。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一)征地补偿标准: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岳阳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岳政发〔2013〕2号)规定标准执行;
(二)农用地上青苗和附属设施、农村村民住宅房屋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批复》(湘政函〔2014〕113号)规定标准执行;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31号)规定执行。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起,预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积极配合摸底调查,不得在拟征地及用地红线两侧外缘各100米范围内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以及除正常耕种外的抢栽、抢种青苗、林木,抢建建(构)筑物、设施,抢装饰装修等,否则,在实施征拆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