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DR-2015-01006 |
岳县政办发〔2015〕5号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县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
许可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有关单位:
《岳阳县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0-30
岳阳县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
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保障城镇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实施城镇排水许可的重要意义
依法实施排水许可是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防治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是规范排水行为、杜绝排水和污水处理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的有力措施;是保障污水、污泥资源再生利用和排水、污水处理设施达标运行的有效途径。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增强认识,确保城镇排水许可工作顺利实施。
二、城镇排水许可的实施范围
本县县城规划区内依法实施排水许可;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及附属设施覆盖范围的排水户应当申请排水许可;排水户是指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参照县城标准执行;排水许可管理由县住建局主管,发证和管理工作委托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应在2016-12-底前完成发证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5-1至10-31)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城镇排水许可工作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城镇排水许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排水户和相关群体对污水排放的排水许可意识,为全面推进城镇排水许可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发展环境。
(二)自查申报阶段(2015-11-1至12-31)
由各排水户对照《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要求完成设备设施改造,进行相关检测,并备齐相关材料办理申请手续。
(三)审核发证阶段(2016-1-1至1-31)
由县住建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对申请办理排水许可的排水户进行审核、发证工作。
(四)集中检查阶段(2016-2-1至2016-2-28)
县人大、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排水许可证》发放和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核查整改效果;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排水户将依法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排水监测。建立或委托具备计量认证资格和检测能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排水户排放的污水水质、水量进行监测,作为核发城镇排水许可证的依据;对安装的水量计量设备应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定期进行校核;定期监测排水户水量和水质,通过不断完善信息化技术掌握排水户污水排放情况。
(二)加强管网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排水相关专业规划与设计,加快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城镇排水管网覆盖区域,通过积极引导和实施许可,就近将污水收集进入排水管网,实现污水应收尽收和最终达标排放。
(三)促进信息管理。充分利用排水设施普查成果,积极开展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将排水许可、管网建设、地理信息系统相结合,尝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管理,及时更新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充分利用其指导城镇市政排水系统建设。
(四)突出监管重点。县住建部门要加强与环保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掌握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并对其进行重点监管;列入重点排污名录的单位,要对其主要污染物安装在线监控系统。
(五)加强证书管理。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证件由省住建厅统一印制;县住建局要严格按照城镇排水许可实施程序和审批条件,做好城镇排水户排水许可的审查发证工作,于2016-1-31前全面完成《排水许可证》发放,并建立《排水许可证》发放台账管理制度,做到一户一档。
附件: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
附件
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
申请时间: 受理时间: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申请表
申请单位(章)
排 水 户
填表期
申请类别: 首次申请( )变更申请( )延期申请( )
填写说明
1.本表一式两份,申请人一份,归档一份。
2.表格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也可用计算机打印,字迹工整,不得涂改,申请表封面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本表“一、基本情况”和“二、排水管网情况”、“三、排水水质情况”的内容由排水户(申请单位)真实、准确、完整、全面地填写。“申请编号”、“申请时间”“受理编号”、“受理时间”等内容由发证机关填写。
4.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5.本表封面的“申请类别”一栏,申请人如果是首次申请,请在“首次申请”后的括号内打勾;如果是由于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浓度等许可内容变更重新申请,请在“变更申请”后的括号内打勾;如果是延期申请,请在“延期申请”后的括号内打勾。“基本情况”部分“用水量”、“排水量”需提供相关依据,“污水预处理方式”如是委托处理,在相应的方框内打勾即可,如是自行处理,还需注明污水处理工艺。
6.“排水管网情况”需填写所有排水口设置情况,雨水排放口不需要填写“排水量”及“有无在线监测装置及检测项目类型”项。
7.“排水水质情况”应按照由具有计量论证资质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检测报告填写;拟排放污水的新排水户应附水质、水量预测报告。
8.本表在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型纸。
9.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名。
一、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 | |||||||||||||
单位地址 | 邮编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手机 | |||||||||||
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
排水户 | |||||||||||||
排水户业务类型 | |||||||||||||
排水户地址 | |||||||||||||
用水量(m³/) | 排水量(m³/) | ||||||||||||
总用水量 | 其中自来水量 | 其 中自备水量 | 总排水量 | 其中生产(含餐饮)污水量 | 其中生活污水量 | ||||||||
预处理方式 (囗中打“√”) | 囗自行处理 | 预处理 工 艺 | |||||||||||
囗委托处理 | |||||||||||||
排水户 | 用地面积(㎡) | 总建筑面积(㎡) | 生产区面积(㎡) | ||||||||||
住宅面积(㎡) | |||||||||||||
商业面积(㎡) | |||||||||||||
办公面积(㎡) | |||||||||||||
餐饮面积(㎡) |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
主要原料: | |||||||||||||
主要生产工艺及水污染物产生流程(框图,可附图): | |||||||||||||
污水预处理工艺流程(框图,可附图): | |||||||||||||
备注: | |||||||||||||
二、排水管网情况
排水口编号 | 连接管排水口管径(mm) | 排水量(m/) | 排水去向(道路名) | 有无在线监测装置及检测项目类型 |
排水管网平面示意图(可附图) | ||||
备注: |
三、排水水质情况(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的项目)
排水口编号 | 项目名称 | 浓 度(mg/L) | 项目名称 | 浓 度(mg/L) |
备注 |
注:1.排水户存在多个排放口的,应按排水口编号分别填写各个排水口的水质情况;2.雨水排水口可不填。
审核、审批情况
审核部门意见 | 经办意见: 经办人: - - |
审核意见: (审核部门章)审核人: - - | |
审批机关意见 | 审批意见: (审批部门章)审核人: -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