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yyxzfbgs/2021-1801955
  • 统一登记号:YYDR—2021—00001
  •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21-03-08
  • 信息时效期:2026-03-0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文号:岳县政通〔2021〕1号
《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区主街道临街垃圾桶撤桶移位工作的通告》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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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DR—2021—00001

 

岳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城区主街道临街垃圾桶撤桶移位工作的通告

岳县政通〔2021〕1号

 

为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促进城区环境卫生提质升级,县人民政府决定自2021年3月起开展城区主街道东方路、天鹅路、兴荣路垃圾桶撤桶移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东方路、天鹅路、兴荣路沿线涉及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二级机构)、社区必须按规定时间在院内和辖区重新布点设置足量的垃圾容器,严禁随意撤除、更换垃圾容器。

二、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必须加强宣传和引导,督促院落住户和社区居民将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投放在本单位、本社区重新设置的垃圾容器内。严禁生活垃圾投放出院落、出社区。

三、东方路、天鹅路、兴荣路沿线所有门店必须自备垃圾容器,并按县环卫中心要求将垃圾定时投放在垃圾收集车内。严禁将自备垃圾容器放门店以外的公共场所,严禁将生活垃圾投放在果皮箱内。

四、县环卫中心必须严格实行门店垃圾定时上门收集、及时转运处置。门店垃圾定时上门收集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晚上18:30—21:00。

五、县城管局要加大对乱堆乱倒垃圾等行为的教育和劝导力度,对于明知故犯、屡教不改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从严处理。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