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DR—2024—00003
岳县政通〔2024〕1号
岳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岳阳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通告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划定岳阳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如下。
一、陵园地址:岳阳县麻塘街道金垅村
二、保护级别: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三、保护范围:以岳阳县烈士陵园宗地图(详见附件1,宗地编号:430621004016GB00005,地籍图号:3232.40-413.75)红线基准线为基础,东南侧、南侧以红线基准线为界,东北侧、西北侧、西侧以红线基准线外延2米为界(详见附件2),保护范围的面积为9375.93平方米。
四、保护要求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不符合安葬条件的人员修建纪念设施、安葬或安放骨灰或者遗体的,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原貌;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被侵占、破坏、污损的纪念设施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岳阳县烈士陵园宗地图
2.岳阳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示意图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岳阳县烈士陵园宗地图
附件2
岳阳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示意图
:岳阳县烈士陵园用地红线基准线
:外延2米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