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覆盖面扩大、“门槛”降低
审批少了 实惠多了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
,
自2015-1-1至2017-12-31,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标准
,
由-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下扩大到2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力度进一步加大
。
国家税务总局近向社会发布公告,出台多项具体措施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
确保小微企业尽享政策红利。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
无须审批均可自行享受优惠
公告明确
,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
,
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
在季度、-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从税收优惠政策覆盖面上
,
这样就消除了遗漏与“死角”。那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是什么?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解释说
,
小型微利企业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小型”和“微利”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
小型微利企业除了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以外,还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
,
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
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
,
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
,
-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小微企业是就业的主渠道
,
也是创新的重要源泉。在经济新常态下
,
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帮助它们解决面临的经营困难
,
对稳增长、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
税收优惠提前至预缴环节
,
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此次出台举措的一大亮点
,
是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间提早了,门槛也进一步降低了
。
”李万甫表示。
2014-之前
,
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在汇算清缴时享受优惠政策,季度预缴环节不享受优惠
。
此次公告明确,允许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份预缴环节提前享受优惠政策
,
在汇算清缴环节再多退少补。这样
,
让小微企业提前享受税收优惠红利,有效缓解资金紧张
,
减少贷款压力,增强其流动性。
同时
,
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门槛:对于上一-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
,
预计本-度可能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季度、-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
,
可以申报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
,
A企业2014-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应纳税所得额为31万元
,
未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如果A企业预计
,
2015-应纳税所得额可能在20万元以下,就可以填写预缴申报表
,
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今-经济下行压力加大
,
一些小微企业的利润可能会出现下降。将税收优惠的范围扩大到这部分企业
,
让他们尽早享受到政策红利,可以更好地体现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支持
。
”李万甫认为。
今-新办的小微企业
,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也可享受优惠
“我们是今-新开张的小微企业
,
预缴企业所得税该怎么算,能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很多新办小微企业
,
对这个问题格外关注。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说
,
公告对于这种情况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本-新办小型微利企业
,
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
超过20万元的,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
;
超过30万元的,停止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此外
,
考虑到小微企业的实际用工情况,公告对小微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计算口径
,
也进行了调整。由原来按照全--平均值确定
,
调整为按照全-季度平均值确定。”李万甫说
,
公告还简化了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备案手续,纳税人通过填报申报表履行备案手续
,
不需要再专门备案,进一步减轻了小微企业办税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