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深化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集中整治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三、主要整治内容
1.摩托车上路行驶必须做到牌证齐全,并投保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须经公安交警部门依法登记并悬挂号牌。
2.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信号,按规定车道行驶,严禁酒驾、逆行、飙车、违法载人等危险驾驶行为。
3.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拼改装的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含安装伞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