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政府办   2021-12-31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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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资金的分类管理和使用范围

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资金是指由省财政安排用于支持岳阳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资金按照政府公益类和企业竞争类两大类分类管理。

根据湖南省“一县一特”主导特色产业发展要求,政府公益类项目是指我县肉鸽产业智慧农业监管服务平台,“岳阳王鸽”公共品牌宣传推广以及“岳阳王鸽”标准化体系建设等项目;企业竞争类项目是指我县“岳阳王鸽”产业相关主体按照自主发展需求,聚焦肉鸽产业发展关键环节进行的相关建设项目。

三、补助对象及基本申报条件

补助对象为实施项目资金扶持的相关单位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中,企业竞争类项目申报补助资金的参建主体必须满足以下基本申报条件:

1.在岳阳县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2年以上,符合岳阳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规划,生产规模较大、主导产业突出、经营管理规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程度较高、联农带农效果明显、示范效应良好。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近三年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无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3.无涉黑涉恶情况、无整改未到位的“大棚房”问题、近两年无被省级及以上环保、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等部门通报的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4.项目实施地点须在岳阳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范围内。

5.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及以上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优先申报。

四、企业竞争类项目补助方式及具体标准

企业竞争类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支持方式,由参建主体自行组织建设,建成后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项目补助资金,奖补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其申报项目投资总额的50%。补助范围及具体标准如下:

1.规模化种养基地基础设施升级项目按照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进行奖补。

2.农产品加工企业集群建设项目按照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40%进行奖补。

3.促进生产要素集聚项目按照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进行奖补。

4.补齐产业链条短板项目按照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40%进行奖补。

5.推进适度规模经营项目按照最高不超过提供服务总价值的50%进行奖补。

6.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项目按照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予以奖补。

五、项目申报与审批

项目资金采取“项目申报法”分配。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创建方案,组织各项目意向实施单位开展项目申报、编制实施方案。申报审批基本流程包括:项目申报—考察公示—审定批复—组织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