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城关镇天鹅社区等五个村(社区)确定为全县村级政务公开示范点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
加强村务公开,规范村务管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经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今-继续确定5个村(社区)为政务公开工作示范点,经县政务公开办认真审核,确定城关镇天鹅社区、城关镇农科村、麻塘镇谢龙村、中洲乡天灯村、饶村乡朱公村五个村(社区)为“全县村级政务公开示范点”。示范点要严格按照《关于推进全县乡镇和村(社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岳县政公开发〔2014〕3号)要求进行认真落实,-底,县政务公开办将组织对示范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开展村(社区)政务公开,做到程序依法规范、过程民主公开、结果科学公正,确保权利在阳光下运行,是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希望被确定为示范点的村(社区),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好的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各示范点要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牌子,印制服务指南,并安排专人接待;示范点整章建制、信息公示工作必须在11-底前完成,其他乡镇各村(社区),要认真学习政务公开示范点的经验和做法,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按照《关于推进全县乡镇和村(社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不断将村(社区)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十-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