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公安消防大队是一支担负着全县火灾扑救和各类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及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正规化、专业化部队。是公安机关的职能部门之一,也是各级政府对消防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是担负消防安全保卫任务的武装力量。大队共有官兵33人,其中干部9人,战士19人,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5人。大队现有消防执勤车5辆,其中泡沫水罐车1辆、抢险救援车1辆、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普通水罐车1辆、云梯消防车1辆,行政车2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