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行乡镇节余行政编制县直周转使用的通知
来源:县编办   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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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地方事业编制挖潜创新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7〕56号)、省委编委《关于优化基层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实施意见》(湘编发〔2020〕1号)文件精神,为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经县委编委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试行乡镇节余行政编制县直周转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探索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的实现途径,鼓励跨层级、跨地区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推动县乡编制资源统筹使用,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二、试行乡镇行政编制周转使用办法,暂将22名节余乡镇行政编制作为周转基数,周转用于县直重点领域。周转期原则上为1-3年,使用周转编制的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周转期内可逐年收回,也可在周转期满后统一收回,单位自然减员空出的行政编制,应优先原使用周转编制的人员使用。

三、第一批周转编制实施完成后,县委编办将周转编制使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委编办和省委编办,省委编办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调整政策措施或继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