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工作是我们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国家政权、优化配置执政资源的基础性工作。近-来,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进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审批不严、超编进人等现象依然突出。为此,应从四个“严格”推进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
一是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成立了由政府县长任主任,县委专职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县委组织部长任副主任,编办主任、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财政局长及编办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县编委,共同参与机构编制事项的研究与审批。明确机构编制部门在控编进人过程中的“龙头”地位,并构建了一个以机构编制部门为主体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流程和网络,确保了机构编制与人员进出、经费支出的协调一致。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都要严格按照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经该县编办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核后,然后提交县编委或县委、县政府审批.再由编委主任“一支笔”签批后组织实施,其他任何部门无权决定机构编制事项。各部门向县委、县政府直接提交研究的事项,一般不得涉及机构编制问题,如确需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机构编制问题,必须先经机构编制部门研究同意;如未经机构编制部门研究,县委常委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不予研究,县委、县政府领导不签批具体意见。
二是严格执行政事业单位进人审核制度。遏制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过快增长,防止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老化和综合素质低下,是编制管理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该县推行用编计划管理,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增长。每年年初,县委、县政府要求编办根据行政机关空编数和事业单位上年度自然减员数制订-度用编计划方案,报县编委和县委、县政府审批同意后,分阶段组织实施。并要求在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计划服从编制、增人服从计划、配员服从结构”的“三服从”原则,坚决杜绝超编制、超计划进人。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编办、人事、劳动、财政等部门,建立了有效的相互约束机制。同时,坚持择优录用人才,针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停止统一分配政策、企事业单位招工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取消退休补员,导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老化、综合素质不高等现象,县编办会同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大专院校毕业生和现有在编人员中择优选拔、聘用。近-来,我县打破地域界限,面向全国聘用各类高素质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使有限的用编计划发挥了最大的效益,有效解决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老化和综合素质整体下降的问题,满足了县域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要。
三是严格推行人员编制管理“实名制”。2010-6-份,我县采用中央编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县级编办版、委办局版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推行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通过组织培训、信息采集、数据公示、信息录入等程序,全面完成了全县各级行政事业机构和人员编制数据的录入、核对工作。并以单位为基础,从系统数据中导出各个单位的人员编制信息,建立了《岳阳县机构编制管理证》,实现数据库信息、机构编制管理证数据和实有人员的一一对应,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中央编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推行和应用,进一步加强了县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
四是严格实施监督检查机制。积极探索机构编制自身检查的新机制,建立机构编制绩效评估工作机制,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纳人县委、县政府党政绩效管理评估的重要内容,出台了《岳阳县机构编制绩效评估办法和考核细则》,加大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机构编制常管理、-度用编计划实施等工作的督查力度。通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专项督查活动,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和纠正一些违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管理,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工作,根据各个事业单位法人的职能职责,为他们量身定制履职评估的年度目标任务,下发文件到各个单位,采取常检查、年终考核等方式加强对各个参评对象的监督检查。全县的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办法,从基础指标、监管指标、民调指标等三个方面对事业单位法人履行职能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创造性地将事业单位法人的履职情况、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任务由抽象转变成了具体,使事业单位法人对自己的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更加明确、具体。在政府公众网设立了机构编制工作信箱、开通了民情热线电话,畅通了社会各界反映机构编制工作的渠道.进一步增强了该县机构编制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使全县机构编制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