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使公众便捷、准确地获取岳阳县委编办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特制订《岳阳县委编办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岳阳县委编办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yx.gov.cn)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办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办编制的《岳阳县委编办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岳阳政报》上公开。此外,还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编排体系
本办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机构信息、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年度报告等7大类信息体系进行编排。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办公开《目录》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办申请获取。本办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办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岳阳县委编办
办公地址:
岳阳县荣家湾镇东方路县委大院县委编办机关
办公时间:
夏季:
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
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30-7627899
邮政编码:414100
传真号码:0730-7627899
电子邮箱:226221669@qq.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办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yx.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所申请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办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将代为填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按要求详细填写有关申请事项后,通过网上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办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办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办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办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联系方式。
所申请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办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处理期限
本办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办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办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