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深入推进省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省局和支队道路交通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大队决定,11-1至30,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为使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校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所有校车驾驶人资质进行一次审查,对所有校车交通违法信息进行一次“清零”,对校车行驶线路进行一次排查,对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确保不发生涉及学生和幼儿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由大队长刘金林任组长,教导员付卫国、副大队长余楚高任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余楚高任办公室主任,内务中队、客管中队、车管所负责情况收集、情况报送及常事务。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1.各中队要在11-3—4分别召开辖区乡镇分管教育的领导,中心学校校长、专干,用车学校校长、园长、校车车主、驾驶人、照管人员大会,分别与学校、幼儿园、车主、驾驶人见面并签订责任状,告之校车管理种种违法现象,校车管理法律条文、处罚依据和处罚幅度,违法严重后果,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罚。本项要有签到表、会议议程、会议材料、责任状以及图片等资料。
2.要深入学校,督促学校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并组织一次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各中队要深入学校向学生散发“致家长的一封信”,让学生家长知晓。
3.要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宣传,坚决拒绝乘坐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机动车、拖拉机和摩托车,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4.要组织新闻记者随警报道,及时曝光典型案例,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关心和大力支持。统一行动期间,各中队要在县级新闻媒体曝光至少1起以上校车违法典型案例,并将案件详情和宣传报道的时间、途径报大队备案。
(二)开展校车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隐患。中队要依托中心学校,会同交管站、安监等部门及辖区乡镇政府重点检查以下事项:
1.校车服务提供者资质是否符合《条例》规定,校车运营单位是否经过审批;学校及校车服务提供者是否按规定申请并获得校车使用许可;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是否将校车标牌交回原核发单位;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是否按规定做好校车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2.校车标牌上载明的本车号牌号码、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是否与实际相符,是否超过有效期。
3.校车是否按照规定每半-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是否停运,并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维修企业维修;校车是否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并确保取用方便、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三)开展校车驾驶人资格大审查,确保不漏一人。
1.对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质逐一进行审查,对不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条件的校车驾驶人,坚决取消校车驾驶资格,并及时通报相关学校、教育部门和当地校车办。
2.对所有校车及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要按照“清零”行动的要求,责令限期接受处理。
(四)开展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依法从严处理。
1.11-6、7、10、11、 17、20、24为全县集中统一行动。
2.重点查处校车超员、非法改装、不按核定线路行驶、拼装或者报废车接送学生、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驾驶校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将查处的上述典型案例及时报大队整治办(整治办设内务中队,每周至少报送2个典型案例)。
3.对查处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理,并将车辆号牌、车辆所有人、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行为、查获单位、处理结果及整改意见等列表向车辆所属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校车办及时抄送,并报大队内务中队。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充分依靠县、乡两级政府、校车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主动协调,推动解决问题。各中队要加强与当地校车办、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协作配合,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共同配合。对校车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书面向地方党委、政府、校车办报告,通报教育行政、交通运输等部门。
(三)加强宣传,形成社会氛围。集中整治期间,各地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精心策划宣传攻势,组织新闻记者随警报道,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要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奖励机制,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运输的“黑校车”。
(四)加强反馈,及时报送信息。每周一12时前报送周工作数据、典型案例和《校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情况汇总表》(附后),11-28报送工作总结。大队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报送情况和进微机处理情况进行排名,11-份作为-考评重点项目,计20分,具体分值见附表。并纳入-度重点车辆考评和综合考评。
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