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县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来源:县交警大队   2017-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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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春运从1-13开始至2-21结束,历时40天。为切实做好2017-全县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根据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力以赴防事故、保畅通,最大限度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提供良好的交通安全服务,力争实现2017-春运期间“四个不发生、四个明显减少”工作目标:

(一)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明显减少。

(二)不发生因管控不力导致的长时间、长距离、大范围交通拥堵,超速、超员、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三)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车匪路霸案件,涉车、涉路等治安、刑事案件明显减少。

(四)不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的重大负面舆情,对公安交警执勤执法的有效投诉明显减少。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2017-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胡亚文任组长,交警大队大队长赵兵荣、治安大队大队长孙波、刑侦大队大队长朱春晖、巡特警大队大队长黄伟、消防大队大队长公绪新、禁毒大队大队长何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春运办”)设交警大队,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各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并研究制定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狠抓措施落实。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源头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1.检查重点人员安全隐患。交警部门要在春运开始前,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进行一次清理,列入“黑名单”,并通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督促客运企业予以解聘。要梳理排查一批客货运输企业应当参与学习的重点人员,开展针对性教育。要严格禁止驾驶证记满12分驾驶人参加春运。

2.检查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各地要紧盯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营转非”大客车违法“清零”情况及检验率、报废率,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客运场站、运输企业、危险货物装卸点、学校进行检查,坚持定期梳理、定期通报,严格落实监销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逾期未检验车辆,一律扣留并严格依法处罚;对检查发现的逾期未报废车辆,一律强制报废并派员监督解体。

3.检查重点道路安全隐患。各地要对辖区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以及近-来冬季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逐一排查,将发现的隐患通报相关部门,报告地方党委政府,采取市、县二级挂牌督办等措施,积极推动问题隐患整改治理。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批辖区内影响交通安全的施工作业。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尽量避开春运期间占道施工和养护。

4.检查重点企业安全隐患。各地要紧盯“两客一危”企业,联合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对重点客运企业、站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五不两确保两公示”、“三不进站六不出站”、24小时动态监管等工作制度是否落实。对问题突出的运输企业要进行约谈,倒逼企业整改安全隐患。

(二)加强安全管控,严管通行秩序

1.突出重要卡点管控。从1-13开始,各地要结合交通流量、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情况,在国省道、进出城路口、高速公路连接线、集镇等重点部位科学设置临时执勤点,加强对营运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车辆的登记检查,并建立健全检查登记工作台帐。

2.突出重要节点管控。要深入分析春运初期学生流、务工流,春运中期中短途旅游流、探亲流,春节长假返乡、返程潮汐式交通高峰等交通流特点,提前预判交通安全形势,细化和完善疏堵保畅工作预案,最大限度地把警力、警车投放到路面,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加强重要节点的管控。

3.突出重点道路管控。要通过远程控制、远端分流、多点分流等措施,加强对京港澳高速公路荣家湾进出口易堵路段的疏导管控。要依靠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开展农村重点公路交通疏导工作。要在三级以下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公路路口设置提示、警示标志,严格落实夜间禁止客车通行规定。

4.突出重点违法管控。春节期间,要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客车、校车及微型面包车超员、货车改(拼)装、酒驾毒驾、涉牌涉证和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车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12、26、2-13为全省查处客车超员集中统一行动,1-25、30、2-10为全省查处酒驾集中统一行动。交警部门要联合教育部门在放假、开学前后,组织开展校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治安、交警部门要在春运前后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民用爆炸品运输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特别要严防客车违规载运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交警、治安、刑侦、禁毒等警种及派出所要联合组织开展对毒驾的集中整治行动。

5.突出重点区域管控。交警、治安、刑侦、巡特警等警种要紧密协作,科学安排联合勤务,加强对重点区域的交通、治安秩序管理。治安、消防部门要督促客运站场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加强旅客进站、上车安全检查工作。治安、刑侦、巡特警、派出所等部门要加强对主要公路沿线、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的管控力度,及时查处扒窃、抢夺、抢劫、诈骗等多发性侵财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处置能力

1.完善应急预案。要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冰雪、冻雨等天气情况,制定完善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应急管理预案,通过“点对点,路对路”方式,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工作职责和应急措施,确保出现紧急情况时有预案应对、有领导指挥、有人员处置,提高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2.加强指挥调度。春运期间,各地要切实加强值班备勤,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特别是恶劣天气及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假期间,值班领导要进驻指挥中心,实时掌握辖区道路通行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部署,迅速处置突发情况。

3.加强部门协作。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全面掌握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情况对道路通行的影响,及时获取恶劣天气预报信息。要积极协调交通运输、路政、养护等部门,提前备足应急物资、大型清障和铲冰除雪设备,组织好应急队伍。要加强与高速公路交警部门的协作配合,按照高速交警把出口、地方交警把入口原则,共同加强指挥疏导,最大限度缓解交通拥堵。

4.科学实施处置。遵循“雾天有控必控、雪天少控不控”规律,重点做到勤务安排到位、路段提示到位、应急措施到位、气象预警到位、物资储备到位、信息互通到位、宣传诱导到位等“七个到位”。遇有恶劣天气,要尽量通过重车碾压、警车带道、分段放行、分车放行、间断放行、分流绕行、低速运行等多种措施,引导车辆有序通行,确保国省道、高速公路连接线安全畅通。恶劣天气必须封路的,要尽可能缩短管制距离和时间、缩小管制区域,最大限度减小恶劣天气对车辆通行的影响。

(四)加强安全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1.开展“情满旅途”主题活动。要继续组织开展“情满旅途”主题服务活动,充分利用春运交通安全临时执勤点、车站,组织民警、志愿者因地制宜设置“爱心驿站”,尽可能为驾乘人员提供交通咨询、热水、急救药品等便民服务。遇有冰雪恶劣天气造成车辆滞留时,要积极协助民政、卫生等部门,及时为滞留人员提供救助。

2.开展宣传提示活动。要针对旅游和公路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学生接送车驾驶人及企业安全主管人员,及时推送安全提示、典型事故和违法案例信息。要通过微信、微博、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介,提前发布交通出行信息和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管理措施,告知安全驾驶注意事项,引导群众错峰错时出行。

3.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要向社会公布一批本辖区震撼人心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曝光一批查处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和严重超员、严重超速、醉驾、毒驾等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公布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以及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客货运企业。要发动社会力量,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交通陋习“随手拍”等活动,共同抵制交通陋习。

4.开展正面宣传活动。要与新闻媒体加强合作,大力宣传全县公安民警春运安保服务措施和先进典型,及时播报发生在身边的感人事迹和感人瞬间,弘扬社会正能量,提升公安队伍形象,发挥好正面宣传的引导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精准研判,精心部署。要认真研判、找准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春运交通安保工作方案,严抓落实。要向党委、政府做好专题报告,争取从党委、政府层面部署春运交通安保工作。要充分运用道交委平台,加强议事协调,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春运工作合力。

(二)严格督导,落实责任。春运期间,省厅、市局和县局都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派出工作组,加大暗访暗查和突击检查力度。各单位要组织督查力量,不间断地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三)强化考核,择优表彰。春运期间,县局将对各地纠违尤其是重点交通违法查处和现场执法情况进行不定期通报,并将纠违情况作为先进单位推荐的重要参考。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县市区,取消其春运评先资格。各地要加强春运工作考核,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规范执法,文明执勤。要教育民警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执法,防止因执法问题引发警民纠纷和负面舆情。要教育民警加强安全防护意识,切实保护自身安全。要针对协管员、劝导员开展“四个一”活动(开办一次培训,配备一件背心,发放一个口哨,制作一个“上岗证件”),规范其协助交通管理行为。

(五)加强信息报送,确保警令畅通。各地在春运期间,要加强各类涉春运信息报送工作,重要信息要及时报春运办,春运每10天上报一次工作小结,2-20上报春运工作总结(公安内网报送IP地址:10.144.43.197)。

县局春运办电话:7666712

2016-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