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信息公开
服务依据:
1、《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
2、《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服务对象:经济困难的公民或刑事指定辩护案件当事人
服务内容: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1、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3、民事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
4、行政复议代理、仲裁代理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证据材料和其他材料。
办理时限:
受理申请并作出是否援助的决定:5个工作
指派或者安排法律援助人员:2个工作
服务费用:不收费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决定-结果告知-指派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