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2016-度收治中心预算收支总表 | ||||
单位:元 | ||||
收入 | 支出 | |||
内容 | 2016-预算数 | 内容 | 2016-预算数 | 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代码及名称 |
一、公共财政拨款 | 421.1 | 一、基本支出 | 163.1 | 20408强制隔离戒毒 |
经费拨款 | 421.1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146.2 | 2040801行政运行 |
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二﹚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14.6 | 2040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3 | 2040803机关服务 | |
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二、项目支出 | 258 | ||
四、上级财政补助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五、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六、其他收入 | 五、上缴上级支出 | |||
六、结余 | ||||
收入合计 | 421.1 | 支出合计 | 421.1 |
岳阳县2016-度收治中心支出预算明细表 | ||||||||||||
单位:万元 | ||||||||||||
经济科目 | 项目名称/科目 | 资金来源 | ||||||||||
合计 | 当-财力 | 上-结转 | ||||||||||
财政预算拨款(补助)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小计 | 经费拨款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合计 | 421.1 | 421.1 | 421.1 | |||||||||
工资福利支出 | 基本工资 | 23.7 | 23.7 | 23.7 | ||||||||
津贴补贴 | 42.6 | 42.6 | 42.6 | |||||||||
社会保障缴费 | 15.9 | 15.9 | 15.9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64 | 64 | 64 | |||||||||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办公费 | 3.1 | 3.1 | 3.1 | ||||||||
印刷费 | 1.5 | 1.5 | 1.5 | |||||||||
水费 | 1 | 1 | 1 | |||||||||
电费 | 1.7 | 1.7 | 1.7 | |||||||||
邮电费 | 1.2 | 1.2 | 1.2 | |||||||||
物业管理费 | 0.8 | 0.8 | 0.8 | |||||||||
公务用运行维护费 | 1.7 | 1.7 | 1.7 | |||||||||
其他交通费 | ||||||||||||
差旅费 | 1.5 | 1.5 | 1.5 | |||||||||
维修费 | 1 | 1 | 1 | |||||||||
会议费 | ||||||||||||
劳务费 | ||||||||||||
培训费 | ||||||||||||
公务接待费 | 1.1 | 1.1 | 1.1 | |||||||||
工会经费 | ||||||||||||
福利费 | ||||||||||||
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离休费 | |||||||||||
退休费 | ||||||||||||
离退休津补贴 | ||||||||||||
医疗费 | ||||||||||||
助学金 | ||||||||||||
住房公积金 | 2.3 | 2.3 | 2.3 | |||||||||
遗属费 | ||||||||||||
奖励金 | ||||||||||||
老干费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项目支出 | 258 | 258 | 258 |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上缴上级支出 | ||||||||||||
结余 | ||||||||||||
其他支出 |
岳阳县2016-度收治中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预算数 |
一、支出合计 | 2.81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1.11 |
3、公务用车费 | 1.7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7 |
(2)公务用车购置 | |
二、相关统计数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 0 |
2.因公出国(境)人数(人) | 0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 0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0 |
5.公务接待批次(批) | 50 |
6.公务接待人数(人) | 200 |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 | 2016-“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合计2.81万元,为:公务接待费支出 1.11万元,比2015-决算减少0.09万元,降低1%,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公务用车支出1.7万元,到2015-底收治人员达到71人,其中有重症需要按时派专人陪护去专业医院诊治的吸毒人员有5人,因此增加了公务用车支出。 |
岳阳县司法局2016-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岳阳县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中心,是岳阳县司法局下设的二级机构,主要职责是对辖区内特殊涉毒犯罪嫌疑人员和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涉毒违法犯罪人员进行集中管教和治疗,对对象展开教育矫治工作,提高特殊人群涉毒人员的道德水平和法制观念,单位基本情况:收治中心在编在职人员11人,收治对象近71人
二、2016-度部门预算表
附表一:预算收支总表
附表二:支出预算明细表
附表三:“三公”经费预算表
三、部门预算情况及分析
(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度收支预算情况
2016-度,预算收入总计421.1万元,即财政拨款收入421.1万元,比2015预算有所增加,主要为项目支出增加258万,及工资福利等的调整增加,原因为收治对象增加到近71人,用于工作经费及收治对象伙食费,看护费及生活必须品的购置。全-预算支出总计421.1万元,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146.2万元,占总支出的35% ;商品和服务支出14.6万元,占总支出的3.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含离退休费)2.3万元,占总支出的0.5%;项目支出258万,占总支出的61%。
2、-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合计2.81万元,为:公务接待费支出 1.11万元,比2015-决算减少0.09万元,降低1%,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公务用车支出1.7万元,到2015-底收治人员达到71人,其中有重症需要按时派专人陪护去专业医院诊治的吸毒人员有5人,因此增加了公务用车支出。
3、-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收支及分析
2016-度预算收入为42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补贴的发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比2015-决算多33.89万.主要基于人员工资福利的增幅及夜班值班补贴的考量;常公用经费14.6万,用于一般商品与服务的支出如,办公费、水电、环卫等方面。比2015-决算27.64万少13.04万元,下降47%,主要基于办公用品已基本配备齐,可以利用财务管理制度的趋完善,可以更好的控制公用费用的支出,节省开支。项目支出258万,考虑到2015-底收治人员达到71人,其中有重症需要按时派专人陪护去专业医院诊治的吸毒人员有5人,收治对象人数的快速增加及重症对象的增多,用于工作经费及收治对象伙食费,看护费及生活必须品的购置会大大增加。
四、下一步措施及建议
2015-,我中心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各级政府的重视与关心下,坚持科学理财、依法理财,确保资金和资产的安全完整,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6-度,我局将根据-度预算要求,按照“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原则,量入为出,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强化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降低资金的使用成本;进一步完善机关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办法,不断提高依法理财能力,为司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岳阳县收治中心2016-度三公经费
预算公开说明
我中心主要职能是依法对全县涉毒重症人员进行行政收治,有力打击和震慑涉毒违法犯罪,加强禁毒工作。现将我中心2016-度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如下:
2016-“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合计2.81万元,为:公务接待费支出 1.11万元,比2015-决算减少0.09万元,降低1%,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公务用车支出1.7万元,到2015-底收治人员达到71人,其中有重症需要按时派专人陪护去专业医院诊治的吸毒人员有5人,因此增加了公务用车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