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司法局2015年度决算公开
来源:县司法局   2016-06-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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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2015-度司法局决算汇总收支总表
        单位:元
收入 支出
内容 2015-决算数 内容 2015-决算数 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代码及名称
一、公共财政拨款 990.15 一、基本支出 739.71 20406司法
     经费拨款 954.91     ﹙一﹚工资福利支出 308.19 2040601行政运行
     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35.24     ﹙二﹚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412.19 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7.64 2040603机关服务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 15 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
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二、项目支出 420.44 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
四、上级财政补助 153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五、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六、其他收入 17 五、上缴上级支出    
    六、结余    
收入合计 1160.15 支出合计 1160.15  
岳阳县2015-度司法局单位“三公”经费汇总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决算数
一、支出合计 17.4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7.3
3、公务用车费 10.1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1
      (2)公务用车购置  
二、相关统计数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0
2.因公出国(境)人数(人) 0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2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2
5.公务接待批次(批) 115
6.公务接待人数(人) 940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 2015-“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7.4万元,比公开的部门预算数9.19万增加8.21万元,系公用车运行与维护预算不合理所致。见司法局三公经费说明。
岳阳县2015-度司法局决算收支总表
        单位:元
收入 支出
内容 2015-决算数 内容 2015-决算数 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代码及名称
一、公共财政拨款 894.17 一、基本支出 626.71 20406司法
     经费拨款 858.93     ﹙一﹚工资福利支出 195.21 2040601行政运行
     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10.1     ﹙二﹚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384.55 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10.1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1.95 2040603机关服务
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 15 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
四、上级财政补助 153 二、项目支出 420.46 20406司法
五、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六、其他收入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五、上缴上级支出    
    六、结余    
收入合计 1047.17 支出合计 1047.17  
岳阳县2015-度司法局支出决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经济科目 项目名称/科目 资金来源
合计 当-财力 上-结转
财政预算拨款(补助)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政府性基金拨款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小计 经费拨款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合计 1047.2 894.2 894.2         153      
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 79.7 79.7 79.7                
津贴补贴 69 69 69                
社会保障缴费 24.4 24.4 24.4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2.1 22.1 22.1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 52.5 52.5 52.5                
印刷费 24.2 24.2 24.2                
咨询费 29.3 29.3 29.3                
水费 2.5 2.5 2.5                
电费 3.5 3.5 3.5                
邮电费 2.9 2.9 2.9                
租凭费 10 10 10                
物业管理费 11.4 11.4 11.4                
公务用运行维护费 0.5 0.5 0.5                
其他交通费 0.7 0.7 0.7                
差旅费 1.5 1.5 1.5                
维修费 37.4 37.4 37.4                
会议费 2 2 2                
劳务费 23.5 23.5 23.5                
培训费 20 20 20                
公务接待费 6.1 6.1 6.1                
被装购置 5 5 5                
工会经费 5 5 5                
福利费 0.2 0.2 0.2                
委托业务费 142.6 142.6 142.6                
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3.7 3.7 3.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离休费 16.7 16.7 16.7                
退休费                      
离退休津补贴                      
医疗费                      
助学金                      
住房公积金 15.3 15.3 15.3                
遗属费                      
奖励金                      
老干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其他资本性支出 其他支出 15 15 15                
项目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 220.5 220.5 220.5                
基层司法 200 47 47         153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结余                      
其他支出                      
岳阳县2015-度司法局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决算数
一、支出合计 16.2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6.1
3、公务用车费 10.1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1
      (2)公务用车购置  
二、相关统计数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0
2.因公出国(境)人数(人) 0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2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2
5.公务接待批次(批) 100
6.公务接待人数(人) 800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 2015-“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2万元,比公开的部门预算数7.69万增加12.01万元,系预算不合理所致。分项为:公务接待费支出 6.1万元,与预算相同,公务接待共100批 80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数为1.59万元,实际支出10.1万。超出部分为预算时将办案用车划分到办案费,未将这部份费用归集到公务用车所致,造成决算超出预算。

岳阳县司法局2015-度三公经费

决算公开说明

我局是全县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贯彻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治县工作台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等。2015-,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单位职责。现将我局2015-度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2015-“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6.2万元,比公开的部门预算数7.69万增加8.51万元,系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额度预算不充分不合理所致。分项为:公务接待费支出 6.1万元,与预算相同,公务接待共100批 80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万元,比预算1.59万增加8.51万,原因为预算时将办案用车费用划分到办案费,未将这部份费用归集到公务用车所致,划分错误导致决算超出预算。

 详见《2015-度县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一六-三-八   

岳阳县司法局2015-度部门决算公开

  •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是全县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正科级机构,为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责,根据文件规定,县司法局内设一个二级机构(岳阳县涉毒人群特殊人员收治中心)。局机关人员编制情况如下::司法局机关38人,其中行政编制 25名,事业编制6名,工勤编制2名,退休人员5人。我局-末实有人数38 人,其中,在职 32人,离退休 6人。固定资产-末总值 30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988平方米,价值166.6万元。一般公务用车2台,价值39.6万元。

二、2015-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一:决算收支总表

附表二: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三:“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5-度,我局收入总计1047.17 万元,即财政拨款收入894.17万元,其中包含公证费收入35.24万元。另上级专项经费153万。其中,预算内资金:一般公共服务667.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27.16 万元。全-支出总计 894.1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5.21万元,占总支出的18.6% ;商品和服务支出 384.55万元,占总支出的36.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含离退休费)31.95万元,占总支出的3%;其他资本性支出15万,占总支出的1.5%;项目支出420.46万,占总支出的40.2%。

2、-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32.16万元,系保障我局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及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等各项支出。项目支出267.5万元,系我局开展司法业务项目支出。

 3、-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6.2 万元,比公开的2015-部门预算数1.59增加8.61万元,系预算不合理所致。分项为:公务接待费支出 6.1万元,与预算相同,公务接待共100批 80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数为1.59万元,实际支出10.1万。超出部分为预算时将办案用车划分到办案费,未将这部份费用归集到公务用车所致,造成决算超出预算。

今-采取降低公务成本、减免浪费、减少行政支出,提高行政经费使用效率等一系列举措将三公经费尽量压缩至最低,成效显著。分项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预算金额0元,100%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6.1万元,控制在预算内,我局加强内部管理,采取规范财务报账制度、公务接待程序,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陪餐人数等措施,从而有效地控制了非必要公务开支的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万元,比预算1.59万增加8.61万元,为预算不合理不充分所致

 4、-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7.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7.16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补贴的发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常公用经费384.55万元,用于机关行政运行、常维护工作。项目支出420.45万,是我局为开展司法行政业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司法装备,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公证及业务用房维修建设等业务费用。

5、-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合计45.58万元,其中货物类35.98万元,服务类9.6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装备、信息网络化基础建设,办公耗材等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签合同、按流程、分步骤,在预算计划内实施。

四、下一步措施及建议

2015-,我局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坚持科学理财、依法理财,确保资金和资产的安全完整,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度预算要求,按照“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原则,量入为出,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强化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降低资金的使用成本;进一步完善机关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办法,不断提高依法理财能力,为司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附表:岳阳县司法局2015-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