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2015-度收治中心决算收支总表 | ||||
单位:元 | ||||
收入 | 支出 | |||
内容 | 2015-决算数 | 内容 | 2015-决算数 | 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代码及名称 |
一、公共财政拨款 | 95.98 | 一、基本支出 | 112.98 | 20408强制隔离戒毒 |
经费拨款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79.65 | 2040801行政运行 | |
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二﹚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27.64 | 2040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69 | 2040803机关服务 | |
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二、项目支出 | |||
四、上级财政补助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五、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六、其他收入 | 17 | 五、上缴上级支出 | ||
六、结余 | ||||
收入合计 | 112.98 | 支出合计 | 112.98 |
岳阳县2015-度收治中心支出决算明细表 | ||||||||||||
单位:万元 | ||||||||||||
经济科目 | 项目名称/科目 | 资金来源 | ||||||||||
合计 | 当-财力 | 上-结转 | ||||||||||
财政预算拨款(补助)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小计 | 经费拨款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合计 | 112.98 | 113 | 113 | |||||||||
工资福利支出 | 基本工资 | 3.9 | 3.9 | 3.9 | ||||||||
津贴补贴 | 35.2 | 35.2 | 35.2 | |||||||||
社会保障缴费 | 0.8 | 0.8 | 0.8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9.8 | 39.8 | 39.8 | |||||||||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办公费 | 8.48 | 8.48 | 4.78 | 3.7 | |||||||
印刷费 | 2.5 | 2.5 | 2.5 | |||||||||
水费 | ||||||||||||
电费 | ||||||||||||
邮电费 | 0.6 | 0.6 | 0.6 | |||||||||
物业管理费 | 0.2 | 0.2 | 0.2 | |||||||||
公务用运行维护费 | ||||||||||||
其他交通费 | ||||||||||||
差旅费 | 0.1 | 0.1 | 0.1 | |||||||||
维修费 | 0.3 | 0.3 | 0.3 | |||||||||
会议费 | ||||||||||||
劳务费 | 0.9 | 0.9 | 0.9 | |||||||||
培训费 | ||||||||||||
公务接待费 | 1.2 | 1.2 | 1.2 | |||||||||
工会经费 | ||||||||||||
福利费 | ||||||||||||
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13.3 | 13.3 | 0 | 13.3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离休费 | |||||||||||
退休费 | ||||||||||||
离退休津补贴 | ||||||||||||
医疗费 | ||||||||||||
助学金 | ||||||||||||
住房公积金 | 5.7 | 5.7 | 5.7 | |||||||||
遗属费 | ||||||||||||
奖励金 | ||||||||||||
老干费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项目支出 |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上缴上级支出 | ||||||||||||
结余 | ||||||||||||
其他支出 |
岳阳县2015-度收治中心“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决算数 |
一、支出合计 | 1.2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1.2 |
3、公务用车费 | 0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二、相关统计数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 0 |
2.因公出国(境)人数(人) | 0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 0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0 |
5.公务接待批次(批) | 15 |
6.公务接待人数(人) | 140 |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 | 2015-“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20万元,比公开的部门预算数减少0.3万元,系节支所致。分项为:公务接待费支出 1.20万元,比预算减少0.3万元,降低20%,公务接待共15批 140人次,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与局机关共用警车,费用在局机关列支,所以费用为零。 |
岳阳县收治中心2015-度三公经费
决算公开说明
我中心主要职能是依法对全县涉毒重症人员进行行政收治,有力打击和震慑涉毒违法犯罪,加强禁毒工作,2015-,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单位职责。现将我中心2015-度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如下:
2015-“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20万元,比公开的部门预算数减少0.3万元,系节支所致。分项为:公务接待费支出 1.20万元,比预算减少0.3万元,降低20%,公务接待共15批 140人次,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公务用车与局机关共用警车,费用在局机关列支,所以费用为零。详见《2015-度县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
岳阳县收治中心2015-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岳阳县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中心,是岳阳县司法局下设的二级机构,主要职责是对辖区内特殊涉毒犯罪嫌疑人员和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涉毒违法犯罪人员进行集中管教和治疗,对对象展开教育矫治工作,提高特殊人群涉毒人员的道德水平和法制观念,单位基本情况:收治中心在编在职人员11人,收治对象近50人
二、2015-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一:决算收支总表
附表二: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三:“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5-度,收入总计112.98 万元,即财政拨款收入95.98万元,其他收入17万元。全-支出总计 112.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65万元,占总支出的70% ;商品和服务支出27.64万元,占总支出的2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69万元,占总支出的6%;
2、-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98万元,系保障收治中心人员工资福利经费、办公经费及收治人员用品等公用经费
3、-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20万元,比公开的部门预算数减少0.3万元,系节支所致。分项为:公务接待费支出 1.20万元,比预算减少0.3万元,降低20%,公务接待共15批 140人次,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与局机关共用警车,费用在局机关列支,所以费用为零。
4、-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98万元。其他收入17万,共计112.98其中,工资福利经费79.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临时看护食堂工等工资及津补贴的发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常公用经费33.33万元,用于工作经费及收治对象生活及用品的购置。
5、-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合计17.3万元,其中货物类15.1万元,服务类2.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耗材及收治对象生活及用品的购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签合同、按流程、分步骤,在预算计划内实施
四、下一步措施及建议
2015-,在各级政府的关心及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理财、依法理财,节约开支,确保资金的正常运转。在收治对象增加至近60人的规模上,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度预算要求,按照“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原则,量入为出,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强化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降低资金的使用成本;进一步完善机关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办法,不断提高依法理财能力,为收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附表:县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中心2015-度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