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单位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全县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指导管理全县基层司法所及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负责对全县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指导律师队伍的行业管理,负责对公证、律师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相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律师、公证机构及其人员依法执业情况,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二)机构设置
岳阳县司法局是岳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一,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共有编制78人,其中机关现有在职人数69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计财装备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规范性文件管理股、行政复议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法治调研与督查股、政工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荣家湾司法所、步仙司法所、中洲司法所、新墙司法所、月田司法所、新开司法所、柏祥司法所、毛田司法所、公田司法所、筻口司法所、东洞庭湖司法所、长湖司法所、黄沙街司法所、麻塘司法所、杨林司法所、张谷英司法所16个派出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单位收入预算1197.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7.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数据来源见表2。如该单位没有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则需注明“本单位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6-18(政府性基金预算)、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均为空。”)收入较去年减少93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的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本单位支出预算1197.0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034.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81万(按类级功能科目列出支出预算明细,数据来源见表6)。支出较去年减少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5.8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2.84万元(数据来源见表7、16、19、20,将其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相加)。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因为增加了司法管理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197.07万元,其中,其中,2040601行政运行990.07万元,占82.71%;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万元,占1.58%;2040605普法宣传20万元,占1.67%;2040607公共法律服务5万元,占0.4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74万元,占5.66%;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3万元,占0.35%;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5.99万元,占3.0%;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4.23万元,占0.35%;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50.81万元,占4.25%(数据来源见表7,按类级功能科目说明每大类功能科目下的金额和比例)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29.46万元(数据来源见表5),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7.61万元(数据来源见表5),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等。其中: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67.61万元,要用于普法20万元、人民调解3万元、法律援助5万元、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43万元、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培训工作费在19万元,司法管理经费73.11,会议费4.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数据来源见表16)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6-18(政府性基金预算)为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5.81万元(数据来源见表14),比上一年减少18.14万元,降低8.8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公用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6万元(数据来源见表15),其中,公务接待费3.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8万元。比上一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会议费预算6.9万元(数据来源见表14会议费+培训费),拟召开1次会议,人数150人,内容为全县司法行政大会;培训费预算2.4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7.68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96.88万元,服务类50.8万元。(没有政府采购预算的也需要说明“2024年度本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4年拟报废处置公务用车0辆,拟新增配置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用车1辆。主要用于社区矫正执法,资金来源为上级转移支付。
2024年拟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9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9.46万元,项目支出167.61万元,详见文尾附表中单位预算公开表格的表22-23。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