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通过岳阳县政府门户网公开反映我局开展的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局党组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扎实有效的开展,我局严把政务信息上网审核关,严格做到“谁主管、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逐步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司法行政公开工作取得新突破。2024年,我局确定了专人负责网站的常管理和维护,及时将有关文件、信息发布在网上,方便了群众和本系统工作人员查阅,在信息工作上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2024年,我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我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度工作重点,制定了《岳阳县司法局202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
三是加强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常工作。根据要求,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4年,我县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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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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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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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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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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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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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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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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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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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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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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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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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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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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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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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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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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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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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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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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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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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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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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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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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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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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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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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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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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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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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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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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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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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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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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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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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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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界定还有待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根据要求,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的探索力度。
二是根据我县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和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为做好本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