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室(县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的起草、审核、制发;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处理;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印章、介绍信管理;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档案、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有关会议的筹备和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文办会、值班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日常工作、重要活动的协调和联络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接待工作。
(二)信访室。负责受理、接待并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信访工作原则,做好接待工作,维持接待秩序;参与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及时办理信访事项,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依法信访;协助大型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记录、整理、传达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12345公众服务热线管理办公室。负责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信息采集和工单受理工作;负责12345公众服务热线来电的处理、记录、整理、分类、交办、反馈等工作;指导、考核全县12345公众服务热线服务工作;负责12345公众服务热线办理工作情况通报、分析总结和归档立卷工作。
(四)政工室。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思想政治、意识形态、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干部教育、学习培训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考核奖惩、“三性用工”工作。
(五)党员工作办公室。协助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激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出基层组织建设的年度工作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的意见及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党建工作相关党组会议、党员队伍管理、基层工作督查、党代表的组织、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指导等;负责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督促指导各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负责指导县政府办公室系统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培训,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协调县政府办公室系统的党群工作。
(六)行政室。负责县政府机关大院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大院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公用设施、供电、供水、交通安全等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大院的绿化、卫生保洁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财务、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大院的消防安全和安保工作;协助管理县政府机关大院的人口管理工作。
(七)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重要决定、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情况综合;负责上级和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及落实情况的反馈;负责县政府全会、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重要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督查;负责组织对县政府系统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进度督查;负责县直及驻县部门单位和乡镇政府工作目标的综合绩效考核考评工作;负责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和项目建设工作的督办考核工作。
(八)建议提案室。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县人大、县政协来文的办理和有关会议、活动的联系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全县行政效能工作,督促行政机关提高办事效率;负责全县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日常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落实省、市、县有关市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协调维护和优化国家、省、市、县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指导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关工作,承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有关工作。
(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共机构节能的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县直机关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十一)金融服务监管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全县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县内金融机构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安排部署;负责联系驻县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负责协调引进县外金融机构驻县;协助驻县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对我县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力度并组织目标考核;指导和推进企业改制上市等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协调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兼并收购,负责全县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工作;负责对辖区内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实施监管;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组织协调实施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防范化解处置各类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承担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拟定全县禁毒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意见;负责制定全县禁毒工作考评细则并实施考评考核;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的采访,承办重大禁毒宣传活动,编审禁毒宣传资料;对禁毒工作者和禁毒志愿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协调全县禁种铲毒,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工作;指导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各类教育机构将禁毒知识纳入教学内容;管理县禁毒预防教育基地;完成国家、省、市禁毒委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日常监管、投诉受理及处理等工作;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承担县政府和县政府办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工作;承担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规划指导、监督评估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组织实施县政府确定的全县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组织对使用县本级财政性资金建设的电子政务项目的技术方案评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组建县电子政务专家咨询委员会并管理日常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