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政办函〔2022〕15号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会前
学法制度》《2022年岳阳县人民政府常务
会议会前学法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岳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2022年岳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岳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全面增强领导干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全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应当自觉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宪法和法律观念,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条 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应坚持与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政府工作职责相结合,与研究解决重大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强化学习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第四条 原则上每次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均要安排会前学法,每次学法时长30分钟左右;主要采取主讲单位安排专人主讲或组织收看相关视频方式集中学习,也可书面传达学习,具体工作由县政府办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在认真参加集中学法的同时,要根据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自学。
第五条 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的重点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
(四)与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
(五)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
(六)新颁布新修订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七)典型性案例和县人民政府或政府部门作为当事人的案例。
第六条 参加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的对象范围是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参会人员和列席人员。
第七条 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内容,由县司法局在每年年初提出计划报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实施。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调整学法内容。
第八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可参照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制定本单位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内容。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22年岳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
次序 |
学法内容 |
主讲单位 |
1 |
《关于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的若干措施》 |
县农业农村局 |
2 |
传达学习自然资源、统计及粮食生产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会议精神 |
县自然资源局 县统计局 县商务粮食局 |
3 |
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②《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 |
县司法局 |
4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政府建设》 |
县司法局 |
5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
县司法局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县司法局 |
7 |
《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 |
县政府办 |
8 |
《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 |
市生态环境局 岳阳县分局 |
9 |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
县人民政府 金融工作办公室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
县审计局 |
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
市生态环境局 岳阳县分局 |
12 |
《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
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