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龚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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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政人〔2022〕8号


岳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龚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龚城同志任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童新波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周敏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熊少一同志任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石先同志任县港口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衍雄同志任县商务粮食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国家粮食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黄丽娟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

汤少文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

汤美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何德保同志任鹿角区域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库区移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龙望保同志任县鹿角区域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荣湾湖建设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许成同志任县鹿角区域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荣湾湖建设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谢娟同志任县鹿角区域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荣湾湖建设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敖伟同志任张谷英管理处主任;

王石虎同志任县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唐拥军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玉谦同志任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免去邹三龙同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职务;

免去续鹏飞同志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程朝晖同志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陈俊同志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229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