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易岳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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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政人 〔2023〕9号 
岳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易岳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易岳雷同志任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游涌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汤爱军同志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红波同志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第一中学后勤处主任职务;

刘慧琼同志任县库区移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兵同志任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邓勇强同志任湖南方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免去王卫斌同志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卢小柱同志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彭庆波同志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职务;

免去李建红同志湖南洞庭苇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免,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2391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9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