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政府办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201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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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政府办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受理并研究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对县人民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三)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人民政府公文、县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负责组织对县人民政府系统-度工作目标的制定、进行督查和-度绩效评估工作。

(五)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 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六)负责统筹规划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指导《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实施;负责依法行政考核具体工作;起草或组织起草县政府有关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及“三统一”登记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及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县政府法制顾问工作。

(七)组织办理和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八)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管理工作;行使宗教行政执法职能。

(九)负责县人民政府机关大院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有关接待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工作职责,县政府办公室加挂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设秘书组、应急办、侨办、12345热线办、督查室、行政组、经研室、政工室等8个内设机构,至2015-底有在职人员83人,退休人员37人,公务用小车12台。

二、2016-预算收支情况

1、预算总收入118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156.42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5万元。

2、预算总支出 其中工资福利津贴396.9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35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3.5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5-公务接待开支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万元。